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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读《皮囊》

书真的是非借不能读也,在不知道选择什么书来读的时候,想起陈老师推荐的《皮囊》,而且她买了,可以借给我看。从陈老师手里接过《皮囊》的时候,我一再强调说我会看得很慢的哦,可能这个学期都看不完。陈老师豪气地说慢慢看,慢慢看,不急的。结果到底是借来的,难得地把这本小书随身放在包里,每天来回的路途,竟然可以看不少,而且竟然也出乎意料地在不那么长的时间看完。虽然,其实,它真的是一本小书,如果愿意,一天半天就可以看完。

我并不知道这是怎么样的一本书,看书之前我并不喜欢看简介,也不喜欢看别人写的序言。开篇第一篇就是《皮囊》,里面描绘的是异常坚强的阿太,阿太留给作者的一句话是“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此时,可以说正被肉体折磨或者奴役的我,忽然为之一震。非常凑巧,隔了几天,我在一个久远的瑜伽节目里听到几乎同样的话“我们要学会自控,这样就不会被身体利用和奴役,相反,我们将更好地使用身体”,一个大字不认识的“神婆”老太太,竟然有这种哲学领悟,而且还能有意识地传她所爱的人,活地真是如此通透。

关于阿太的《皮囊》只有短短的几页,很快就是第二篇《母亲的房子》,我却强迫似地往回翻,大概潜意识里觉得这是一本小说,很惊讶为什么马上忽然不讲阿太了,然后又想,关于阿太的那几段话,是序言,是前奏?在来回翻了几遍,终于明白,这是一本由一个一个故事组成的小书。第一篇是阿太,第二篇轮到母亲了。母亲的形象就丰满多了,这是一个典型的刚强贤惠倔强的闽南女子,爱丈夫,爱孩子,当家庭出现天大的灾难时,也是咬咬牙凭一己之力把家撑起来,而且还要活出个人样,不能让人看不起。这样的女子,我是能很容易形象化的,不单闽南地区,就是我们客家地区里,我的母亲这一辈,也是非常多这样形象的女子。她们性格隐忍,但又刚强,一个柔弱女子,却往往能做很多本应该是男人做的事情,对自己的丈夫无限的包容甚至是溺爱(作者认为是母亲的爱情,我所认知的更多只是一种传统和性格上的属性),对儿子的期许与特别的尊重。她们这种为所爱的人撑起一片天空的能力,到了我这辈,所谓受了高等教育的女子身上,却很难再找着这种能力了。

在叙述《母亲的房子》里,就提到了家庭灾难的原因:父亲的病,父亲的残疾。其实这本小书里,描写得最为生动的就是父亲,或者在闽粤地区,儿子被赋予地更多是继承父亲的血脉,所以书中叙述的父亲,作为儿子的作者与父亲血脉继承的感情,都真实地刻骨铭心。自然,父亲是一个男权社会里的形象,但又作为人物典型,这个混过黑社会的好强的父亲,就比一般闽粤地区里的男子更为男权一些。我自是对这种人物形象非常熟悉,但是真正让我感触的却是病,是医院的病房。我想,这是任何一个有此经历的人永远不会忘记的痛。曾经有同学跟我说,疼痛经过三年就会减轻很多,可是,过了那么多年,当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痛依然堵得我不能呼吸,我知道,这种痛,永远都不会因为时间而减轻,只是,可不可以跟阿太那样控制自己,不让这种痛伤了自己?作者作为儿子,他需要继承父亲一家之主的责任,他们是香火相承的血脉之间的爱,而我作为女儿,全然只是人世间父女之间的溺爱,作者所描述的,作为旁观者的我,我想我懂,但又并非可以代入,怕也只是想象。只是不管儿女,最深的爱莫过父母的爱,最深的痛莫过于父母的离去。爱得越深,痛得越深。

书中还写了形形色色的家乡的人物、小伙伴、大学的室友以及其他,或者作者刻意为之,这些美好的人物,几乎最后都不得善终,他们都比一般人更努力地拥抱社会,却或终是因为社会的约束,或怎么都找不着如何跟社会相处的方式,一次一次头破血流,虽然倔强坚强,却最终敌不过现世残酷,最终黯然失色,甚至是终结自己。作者对他的这些描写,努力做到客观,努力理解他们种种,所以观者也跟作者一样,努力理解,而不带有任何的偏见。这不过是现世里一个个典型的人物缩写,很多时候,现实,确实是血淋淋的残酷。

书的后续,有一句我很喜欢的话“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以此自勉

局外人——读《局外人》

人还是少一些思考。人是群居动物,如果成为了局外人,自然就会成为靶子。

我没想到《局外人》是这样一本小书,花了两个小时看完,很有感触,却自己都捉摸不到感触是什么。

我看的版本,附带了一篇评论,写的自是全面深奥,长度也有书本的十分之一了,我自然也是没怎么看懂这个评论,而且这个评论与心中的模糊感触也是不尽相同,因为并没有让我有那样“哦,就是这样”的豁然开朗。

在阅读这本小书的时候,我心底里有一个声音“我挺理解他的这个行为的”,是的,我挺理解主人公默尔索的很多行为的,或者这就是一个聪慧敏感而又内敛的人的行为。默尔索在母亲死了,没有哭,没有要求甚至是拒绝看母亲最后一眼,在母亲棺前喝咖啡抽烟,这是他被人看为不可思议的行为,我真的想说,我真的理解。这个叫“妈妈”而非“母亲”的默尔索,是个拒绝长大的孩子,我想他,是不愿意相信妈妈死了,他以为自己不看到,妈妈就还是活着的,既然还是活着,就不应该难过的,他就这样任性地放肆自己的行为,其实,某种意义,他也是想通过某些事情来摁住自己的痛苦,所以妈妈葬礼第二天,他就跟人去调情。他只是直接为自己直接屏蔽了自己不想接受的事实,虽然他久不久还会冒出“妈妈死了”的念头。这只是个孩子,是个可怜可爱也不愿意得罪任何人的孩子,所以他帮名声不好的邻居写恐吓信,最终陷入打架和杀人。

默尔索的杀人,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但是他却杀人了。而第二部分,关于他的审判,也是很可笑的,审判的大部分,似乎不是针对他的杀人,而是针对他为什么妈妈死了不哭,不管是检控官,还是为他安排的律师,都是如此。他在妈妈葬礼上所有“不正常”的表现,都成了他死罪的的直接证据,因为他是一个违背社会的大逆不道的逆子,他这种罪孽,杀人是很正常的,怎么可能是正当防卫呢?从他被关押开始,他就没有愿意说一句对自己有用的话,或者说他是一个太过真实的人,这点,他又是那么像一个孩子。律师开始信心勃勃,那么想帮助他,结果被他气跑了,检控官也对他本人产生极度的兴趣,因为他实在是有异于常人了。他在一次次的法庭辩论中,都类似于一个局外人,一个看戏的局外人,他的思想是游离的。只有这种彻底真实的人,才会这样游离社会,游离自己吧。

默尔索是个好人,虽然他是个杀人犯,他的律师一丁点也没有夸张,所以证人席上,那么几个朋友都绝力说他的好,尤其是玛丽,这个美丽的女孩,默尔索没有说爱他,在默尔索杀人了,坐牢了,还愿意等他出来后嫁给他。

在世人看来,默尔索是个不可理喻的傻子吧,他对母亲死的漠然是违背社会常规的,世俗不可原谅,而他又阴差阳错地杀了人,那就更是罪不可饶。而他面对自己误入囫囵,竟然没有挣扎几下,那就确确实实是个傻子。

可是,从另一方面看,他一直站在远处,当做一个局外人,看世界,看自己,他是不是觉得生与死,这样活着,那样活着,不过都是那么一回事?人总是要死的,不管以何种生活方式活着。

其实,人还是少一些思考,默尔索不是傻子,他其实就是太爱思考了,虽然他以为自己拒绝思考。他要少一些思考,表现得就更像世俗人了,人,毕竟是一个群体动物,离经叛道的人,终究容易成为靶子。

 

美的代价 ——《巴黎圣母院》

年岁至此,才阅读这部经典之作,倒是相信这会跟年少时阅读的感悟很不一样。

《巴黎圣母院》这部家喻户晓的名著,我是一直没有翻阅,印象中,曾经试图几次开始,终究是停留在枯燥的开头的名著规律里。到底这是“著名”的小说,所以从小有这是一部“赞美劳动人民,控诉统治阶级与宗教”的小说的印象,模糊记得有一个很丑很丑的人物,是正面赞扬的角色,现今我手上的这版电子书,简短的前言里也基本是这个调调,“小说中的反叛者吉普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加息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我想说的是,这都哪跟哪啊。这不过是一个因为美丽,而让书中各个主人公惨受代价的故事,这种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时代,任何背景,这是人性所驱。

克洛德·弗罗洛,这个副主教,无疑是一个主要的反面角色,但是,我更愿意解读成,他是最为悲剧的一个人物,是时代、宗教、家庭希望、灾难种种结合下的牺牲品。本来他也是一个聪明可爱无忧的孩子,可是家庭希冀,从小就离家孤独一人求学,这势必造成性格的缺陷,而雪上加霜,他还自己还未真正成人呢,父母就双亡,只留下一个责任给他——襁褓中的弟弟。他过人的聪慧、敏感让他变得异常孤独,虽然他仕途一帆风顺,学识渊博,但世人不理解他,也不容他,将还是正常的他叫——巫师。开始他也是个善良的人,所以能够收养奇丑无比的弃儿——卡齐莫多。只是曲高和寡,性格又不是那么健全的他,一天一天压抑着自我,终究是会扭曲的。他控制不住自己天性对美好东西——爱斯梅拉达的喜爱,虽然他的宗教行为一再牵引他自我控制,但是,有的时候,越是控制,就越是控制不住的,可怜的克洛德就是这样,这个时候的他,是完全不正常的,矛盾又疯狂,不单行为,就连形象都如鬼魂一样了。或许是一生对欲望的压制,终于,这次,对美好东西压抑不住了,他只想占有,自己占有不了宁愿毁掉,也不让别人占用,这也是从小缺乏爱的表现吧。可是,美好的东西,哪里那么容易舍得毁掉,所以这么高傲的一个人,反反复复,宁愿把自己降到最低下,可是,从来没有被爱过的人哪里知道,如何去爱一个人?他的方式,除了给对方造成干扰和恐吓,一丝被爱的感觉都没有。最后,他喜欢的人,在他的干扰下被绞刑了,他一手抚养大、溺爱大的弟弟死于荒谬的非命,他自己死于养子之手,够彻底的悲剧了。

爱斯梅拉达,一个美丽得无与伦比的女孩,一个披着吉普赛外衣的正宗法国女孩,美丽、多才多艺、善良,她代表着“美”的所有含义,但是跟“反叛”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女孩不招谁,不惹谁,生活在底层,只为了活命而跳舞唱歌,可是她的美丽却招惹了克洛德,也招惹了弗比斯,或者还招惹了无数多妒忌她美貌的人。单纯的她爱上了英雄救美的弗比斯,可是弗比斯这种情场高手的贵公子,除了想和美貌的她逢场作戏,怎么可能会爱上一无所有的她,要不是她最后天真一声“弗比斯”,或许她能逃脱绞刑架吧,可怜的傻姑娘,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少。这个美丽的女孩,她所有的灾难,都在于她的太过美丽,跟《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个美丽的主角一样。

卡齐莫多,这个丑陋无比的角色,真不知道雨果怎么能想象出一个人可以畸形如此,可以丑陋如此。通过卡齐莫多,可以反观出人们对美是多么地喜爱。卡齐莫多,他仅此是因为长得丑,没有做过什么坏事,还在襁褓之中,就被当成妖怪,甚至是善心收养他的克洛德是巫师的证据之一,可见,人们是多么厌恶丑陋的东西。这个丑陋的人物,自然是孤独可怜,他对养父克洛德的爱戴、崇敬、温柔和言听计从是顺理成章的。当他被绑在耻辱柱上受刑,接受着无理由的各种谩骂与侮辱(虽然他听不见),想想爱斯梅拉达,这个美丽的姑娘忽然从天而降,给予他一壶救命之水,他心里是怎么翻涌。所以,爱斯梅拉达于他,是一个外形美丽的人物,还是这个世界唯一给过他温暖的外人,这无疑就是一个仙女了。因此,他能拼死去救她。只是,最后,他因为爱斯梅拉的绞刑,而杀死了对他更恩重如山的养父,这怎么理解呢?他并不怎么知道他养父做的种种罪恶事情,或者,更多的还是因为一件美好东西被毁灭而愤怒。他以殉葬的形式得到了爱斯梅拉,倒也是符合他这种底层、丑陋、被欺负的性格特征。

皮埃尔·格兰古瓦,这个开头着墨不少的人物,倒是一个很次要的人物,之所以要提到他,是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物,这个或者是真正看破一切的哲学家。他能在混迹在流浪者里想着他的哲学,他能在美女爱斯梅拉达和漂亮的山羊之间,选择搭救漂亮的山羊,或者这是一种圆滑的处世之道,不管怎么说,他倒真过得很快活,他自己形容的,“穷而不苦”。

书中各个世俗之人,如贵族小姐百合花和她的姐妹们,如三个聊天的妇人,如流浪者,如克洛德的弟弟小约翰,那些流浪者,其实都是我们身边的你我他,很容易找到对号入座者。这种高于时代的书作,就是所谓名著吧。

书中描绘了建筑物和巴黎概貌种种,这个要有感性认识和更多的其他知识辅助,才能更为理解。倒是书中提到一点,从来不曾知道的:活坟墓,想到当年的宗教信仰中竟然有这样的一种产物,这,是对人性最为摧残的东西吧。

我的名字叫红

“人,是一种复杂而矛盾的,而且欲望膨胀,一如书中所描写。”

知道这本小说,是我做诺贝尔文学奖书展,一眼看到这个书名,我的名字就叫红啊。当时便想,这是一本讲什么的书呢,会取这样的一个书名?诺贝尔文学奖的书,在我脑海里的印象是主题比较非主流,内容比较艰深,寓意着人性的某个方面,读来是比较生涩的。但是这么一个名字,貌似过于浅显,也许是译注的原因。等终于找着时间,断续读完了,确实,这对我来说,是一部很深奥也很生涩的书籍,但是,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这部书名叫《我的名字叫红》,里面每个章节都是“我是XX”,“我叫XX”,倒是有一节是书名,但相比红来说,“我是黑”的章节多多了,“黑”虽然不算文章里矛盾冲突的人物,但也算是一个贯穿所有人物旁观者了。或许“红”在伊斯兰教里有很深远的宗教意义吧,只是我不懂得。

这是一本里面处处是真主安拉的伊斯兰教教徒书籍,说来这算是我接触的第一本跟安拉那么紧密的书籍,之前接触的穆斯林的葬礼,我会把它归类到爱情小说里去。而这一本书籍,我真真感受到跟宗教是如此紧密。里面都是细密画家追随安拉的脚步作画,矛盾冲突也是传统的画法还是效仿法兰克的画法才是安拉允许的画法,或者说是不背叛安拉的画法。书本里有很多宗教语言,真主安拉,魔鬼撒旦,死亡,灵魂,甚至是“红”,“狗”,“树”都是用宗教的意义描述出来。这让我这种对宗教一无所知的人感受极其的神秘,也极其深奥。

这本书的叙述方式很特别,因为每个章节都是“我是XX”,“我叫XX”,所以叙述者是不断地变化,虽然如此,但是并不凌乱,很多时候按时间接驳得毫无缝隙,就像接力赛一样,每个人都成是主角。因为不停变换叙述者,而且叙述者不单是生者,还可能是死者,或者是一直狗,一颗树,甚至是一种“红”颜色,于是可以很顺畅地摆出各种艰深的东西,有条不紊,一点都不突兀,甚至是颇为有趣。读来便会不停地想,黑怎么看这个问题,姨父怎么看这个问题,谢库瑞呢?其他人呢?姨父以为黑是这样的,其实黑并不是呢……这样交叉又发展的,读来确实很有趣。想来作者真真是厉害,那么多的叙述者,他竟然不会凌乱。

这本书主要通过细密画家在细密画风受到冲击的时候,所表现出的种种来描述宗教与人性,原本应该是非常生涩的,但是作者一开始就因为冲突而制造出了一起命案,中间又发生一起,而且凶手在第四章就作为叙事者出现了,他一会以原身出现,一会以“凶手”身份出现,而以“凶手”身份出现的时候,没有留下什么线索,就让这本书类同于悬疑小说,让读者很有追踪挖掘凶手的欲望,起码我在阅读的时候花了一半时间在猜测凶手是谁。我想这也是作者的高超之处,要把一些宗教人性的东西描写得有趣,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这本书描述了太多宗教的东西,比如死亡啊,灵魂啊,让我这个无宗教主义者看着特别抑郁,原本想一口气都完,去追究凶手是谁,无奈读得实在是痛苦不已,于是一再放下来,让自己心情平静得足以接受,才又拿起来,就这样断断续续,最后才得知凶手就是我一开始就猜对了的橄榄,只不过是奥斯曼大师的干扰,让我偏离了判断。大师是一开始就知道凶手是谁吧,只是他知道橄榄是心底里最为继承他认同的传统画风的一个,他才想保住橄榄,而牺牲他认为的背叛者吧。

人,是一种复杂而矛盾的,而且欲望膨胀,一如书中所描写。

生活在别处

“懦弱的人总是在自己的周围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栖身之地,总是幻想别处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活在别处的自己,不是如生活在此处的自己那么无能懦弱,别处总是没有丑恶,生活在别处总会如心所想,但是,别处在哪里?”

生活在别处,这是一个经常使用的语句,不知道自己懂还是不懂,而且,一直以来虽然心有兴趣,却未曾找寻这本书来看一看,而且很主观以为,这是一部很晦涩艰深的书本,有时不知道为何,没来由得主观。如今,断续翻完这本不算厚的书,倒是觉得这是一本有趣的书,然而或者因为文化的因素,不觉得深涩,却没有那种深入骨髓的感受。按理,这本书应该比阅读的前一本《乌泥湖年谱》要深奥得多,也有名得多,但是正如曾经看过的一句话所言“我们都是孔子的徒子徒孙”,虽然不曾经历那些过往的年代,但是读起来就懂,能够彻骨体会,会痛,而虽说人类感情都是相通的,但对国外的一些文学,最多充其量说能感悟一点点,却无法做到哪怕一点痛彻。

生活在别处里的主人公是一个从小生活优越的,笼罩着所有母爱的孩子,他占有欲及强,或许这都是源于懦弱又好强,生性敏感。他原本是一个思想的伟人,行动的弱者,所以他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又一个梦境,在梦境里,他是一个强大的行动者,梦里的他能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英勇无畏。他在梦里得到他所有的心里满足,这或许就是“生活在别处”吧。当他在一个弱者身上实施梦境里的他,是那么执拗,甚至有些变态,是一个让人生厌的人。人总是这样,平时越是懦弱,在条件适当的条件下越是专横无理。从头到尾,诗人都是一个可悲可怜的角色,除了梦境,他从来都未曾真正按心所走,他喜欢美人,从头到尾都是,但面对美人,他只有窥视,即使是对他有意思的拍片美人,他也因为害怕失败而寸步不前,即使他的思想活跃得不行。他本意不爱红发姑娘,骨子里就不爱,他嫌弃她丑,然而因为他自认为自己高高驾驭于红发姑娘之上,所以他一直游说别人也是游说自己,他那是高尚的爱情,高尚到凌驾于外貌之上。他明明对拍片姑娘想入非非,只是自己怯懦而不敢行动,却振振有词对白发诗人说,他要忠于他的爱情。他的说辞能感动别人,但自始至终都不能说服自己,所以他对红发姑娘越来越专横,越来越无理取闹,最后甚至因为红发姑娘一个随意编造的谎话而告发红发姑娘与她哥哥,这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大,多忠诚于革命,是为了千万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仅此是因为,他从头到尾都对红发姑娘不爱,他为这种不爱着了一个自认为很高尚的出口。所以姑娘们,千万不要对一个对自己只有百般要求,而没有一丁点付出的男子有所幻想,不要将那种过份的占有欲当作是爱,他不过只是对你的一种利用,如果错把这种专横,占有当作爱,那将死无葬身之地。

书中安排了一节《中年男子》,这是一直对诗人爱护有加的画家,只是这节显得诗人更为一个悲剧的可怜虫的是,这节里揭示,就连红发姑娘,也不是完全地被诗人拥有,不是全身心的从属于诗人,这个跟诗人的“要不全部,要不全无”是完全相背的,只是最后,这个可怜的姑娘爱上了诗人,这或者还是诗人可以宽慰的。作者这样的安排,是加剧诗人的悲剧性格与人生么?还是告诉我们,生活在别处,是永远也不可能在别处,或者说生活永远都是在别处?

书中的另一主人公是诗人的妈妈,这个失去爱人的人一直以强悍的占有的爱包裹着儿子,不能让儿子有半厘米的心的离开,这种人总是扮演着一个可怜的角色,为了做了一切尽可能的服务,你怎么能对我不好?她对儿子实施的其实是一种爱的暴力,让儿子不能挣脱,造就了儿子懦弱虚荣的性格,可以说,诗人的悲剧完全是妈妈一手制造出来的,但妈妈或者从来都不曾理解,自己那么全身心爱他啊,哪里有一丁点想他不好。这种暴力的爱,在我们周围,怕是很多的,虽然没有那么突出,但个个望子成龙,个个以为自己的儿女是天才,以为自己的孩子比世界的一切都美好,他们从来不曾客观地认清一点点,把自己的一切梦想,愿望强加在儿女身上,越是好强的妈妈,对儿女的实施的爱暴力越强,有时想想,这是爱儿女,还是爱他们自己?

生活在别处,懦弱的人总是在自己的周围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栖身之地,总是幻想别处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活在别处的自己,不是如生活在此处的自己那么无能懦弱,别处总是没有丑恶,生活在别处总会如心所想,但是,别处在哪里?如果不幻想一下别处,那么懦弱的人儿是不是更是可怜的连美好的愿景都没有?人从要有支撑才可以为自己打气,即使在外人看来是很愚蠢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自己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的愚蠢,所以还是继续生活在别处,为心找一个安放之处。

每个人都感染有鼠疫——读《鼠疫》

“还有一点让我感慨的是,近来非洲埃博拉让人惊恐,我很好学地问了一个学医的同事,为什么那么多病源发生在非洲,跟贫穷有关系么?同事告诉我,任何传染病毒的抑制最基本的办法就是抑制病毒源,因为非洲的贫穷落后,导致难于隔离,而疯狂起来。而《鼠疫》这本书发生的年代,法国已经非常好地实行了很科学严格的隔离措施。这样想来,同在一个地球,区别确实相差挺远的。”

一气读完了鼠疫这本书,这是一段时间以来难得的阅读体验。不知道是秋乏令人烦躁,还是本身的心烦意躁,已经相当一段时间都把书读成半拉子了。但是鼠疫,不算多有情节,多有可读性的一本书,却出乎意料地吸引我快速阅读完。每个人都感染有鼠疫,这是文中塔鲁说的一句话,怕是极端赞同,才得以喜欢这本书。

加缪,很早知道的一个作家,但仅此知道这个名字而已,关于他的任何,都没有做过一点了解,知道现在,对他的了解,就是《鼠疫》这本书的译者的一点介绍,说他是一个悲观主义,在这本书里,体现的或者说是一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从头到尾,没有体现出很激扬,很振奋的场面,只是一个个脚踏实地,面对现实,寻求解决办法人物,无怪乎,加缪是一个著名的存在主义者。

里厄,文中的主人翁,一个普通的医生,他有救死扶伤,牺牲自我的精神,但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伟大的圣人,书中从头到尾,也未曾有一丝烘托他“伟大高尚”的意思,他仅此以为自己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在寻求“实事求是”(我不知道原文是什么词汇,但是凭感觉,这个词是翻译得不那么恰切的,或者只是译者适合国内的一些时令的翻译)。里厄,给我的感觉是,他从头到尾,都是有些抑郁寡欢的(这是悲观主义者的特征么?),但是,他也是从一开始就是最愿意面对现实的,他比最有名望的医生都先判断这是一场鼠疫,他对政府积极提议各种有效的措施,他从头到尾都是超负荷地工作,脑海里浮现他工作的画面是面无表情,甚至有些机械性地一项一项有条不紊地战斗,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最有人情味的一个,不单是体现在他给穷人看病,有些还不收取费用,更重要的是,书中主要的几个人物,都是把他当作朋友,愿意着他谈心。他思念自己的病重的妻子,但是他为了他“本职工作”,却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愫。是的,这是一个压抑的人,在他的观念里,应该是面对现实,然后本职工作是一一解决现实所带来的困难。我想,这确实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替自己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实是在替他人解决问题,所以悲观主义者总是把痛苦留给自己。或者,对他个人来说,是“悲观”的,但对于其他人,则未必如此。

塔鲁,一个健壮的,主动对里厄提出要当志愿者并组织志愿者的人,在相当长的篇幅里,他只是作为一个叙述者,叙述别人的叙述者。只在某个他和里厄都被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的时候,他才在里厄面前叙述自己。他生在富足的审判长家里,父亲原本为了刺激他子承父业而带他去现场听审判,不曾料到他对死刑犯产生了极大的同情,不单离家出走,而且从此为反对判处死刑而到处战斗。但是他战斗的过程也迷茫了,他发现谁都可能是凶手,或者凶手的助手,即使是被害者,他真的迷茫了,他深深地陷入理想的泥泞里,他说他一直就处于鼠疫之中,并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感染了鼠疫,这包括了信仰,情绪等。为了摆脱鼠疫,他只是努力地帮助弱势的一方,他一直战斗,他一直在寻求“心的安宁”。虽然塔鲁没有里厄出场的机会多,但是作者借助他的口,说出很多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塔鲁是一个是实在在的悲剧人物,在最后,要宣布鼠疫结束,全民振奋的时候,他却染让了两种鼠疫病毒,虽然他努力地战斗,里厄跟他一直战斗,最终还是输了,他在别人欢乐的时候悲惨地离开人世,这是突出他的悲剧色彩,还是继续“实事求是”?现实中,天主(书中的信仰)总是喜欢跟人开玩笑的。又或者,只有死亡,才能使塔鲁实实在在地摆脱痛苦,找到他一直追求的“安宁”。

朗贝尔,一个到此地一游的记者,却因为鼠疫被困于城里。他除了爱情,什么都不相信,所以他无法忍受被隔离的分居两地。他上窜下跳,联系地下途径,坚韧不拔地要想方设法要离开这个“不是他的城市”,然而得到可以离开的时候,他却忽然放弃了,决定继续当志愿者。他以为他离开了会一直想着这个事情,从而“影响对她的感情”,这似乎也是非常现实的一种情绪,或者说是一个正直的人的情绪,自然,这也是一个很理性清晰的认识。作者在描写他设法离开这个城市,用了相当多的笔墨,包括他对里厄,格鲁的自我辩解,似乎这一切都是为了烘托最后一笔,他决定不离开了。他决定不离开那一瞬,或者也是他终于不痛苦的时候了吧,他是个幸运儿,最终活下来,圆满自己的爱情。

格朗,一个底层的可怜的政府里的“临时工”,因为爱情辍学,“政府领导”早早应允“转正”却一直未果,结果是,妻子离家出走,自己到年老还做着最底层的辛苦底薪工作,还落下气喘病,他是个善良的人,所以在如此艰难,他也是里厄医生的志愿者,他说他写作,事实上是反复地写一句话写了50页,真真的可怜儿。而跟塔鲁相反的是,他感染鼠疫,以为必死无疑了,绝望中把他那之写了一句话的珍贵的50页书稿付诸一炬,结果他却神奇地活了下来,或者现实总是不会让人把所有悲惨都得去了。

科塔尔,一个有罪的人,因为鼠疫,他忽然过得如鱼得水,可以通过投机贩卖商品而收入颇丰。因而,他跟所有惶惶恐的人不一样,他喜欢鼠疫,所以当要宣布鼠疫结束的时候,他一再恐慌,希望这种人人盼望结束的灾难继续下去。而最终结束,他也疯了。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个案,怕是有些底层的,不能融入于人群的人儿,都是希望有一场灾难,这样他就可以跟大家融为一体,得到他前所未有的体面的尊重。所以,从来都不缺乏天下为恐怖乱的人。

虽然说里厄很客观现实,似乎没有过多感情,或者说加缪如此,但是对儿童的珍爱,却依然让我感动。文中详细描写了推事儿子从得病到死亡所经受的折磨和痛苦,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包括对旁观者难以接受的旁衬,甚至,连教士都无法接受一个孩童的磨难,在他们的眼中,如果说灾难是天主对人的惩罚,是让人救赎,但是纯洁的儿童,何罪之有?所以,连教士都快忍受不了,也无法解释,于是发表了一通在所有当事人都奇怪的言论,其实怕都是给自己的信仰和心安找一个出口。但是不管如何,西方这种对儿童的珍爱,还是让我很受感动。

书中还多次描写鼠疫让大家在一起,不管你是什么地位,不管什么信仰,面对死亡,大家都是平等的,只是大家都不需要这种平等。同时,在物资缺乏的时候,大家又是非常不平等的,但对于盼望疫情结束和结束后的狂欢,大家又是一条心的。书中客观地地描述人的自私与包容,描述了人与人之间复杂地微妙的社交情绪,没有特意烘托,却是实在的。

还有一点让我感慨的是,近来非洲埃博拉让人惊恐,我很好学地问了一个学医的同事,为什么那么多病源发生在非洲,跟贫穷有关系么?同事告诉我,任何传染病毒的抑制最基本的办法就是抑制病毒源,因为非洲的贫穷落后,导致难于隔离,而疯狂起来。而《鼠疫》这本书发生的年代,法国已经非常好地实行了很科学严格的隔离措施。这样想来,同在一个地球,区别确实相差挺远的。

一本献给父亲的书——《蔷薇岛屿》

“很佩服安妮,能写一本书献给父亲,她能直白自己的感情,然后表达出来。我想我是不能够的,恍然过了那么多年,很多时候,只是暂时放下,从来就没有勇气去细细回忆严厉的父爱,慈祥的父爱,宠溺的父爱,安全的父爱。”

安妮宝贝这个名字,自然是很早很早就知晓的,但是这么几年,我真的一直没看过她的书。也许除了最早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一直对网络小说心存偏见。而且非常奇怪,我不记得从哪里得来的印象,总觉得安妮宝贝是网络作家,而她的书写较为黑暗。《蔷薇岛屿》,也是偶然的相遇,值班,还来的书,我随手翻起来打发时间。就这样,对这本小书感触至深。

越南,是我上一个暑假刚刚晃荡了大半圈的国家;父亲的离去,是我心中不可触摸的痛。蔷薇岛屿的两个主线,都能恰如其分地撩拨我的心弦。

安妮写与父亲生前那种国人之间不表达的爱,与父亲忽然离开的是痛,没有直白地吼叫,似乎是旁白,但是句句嵌入极致的爱与痛。是的,这种爱,这种痛,我都懂,虽然爱的方式不一样,痛的方式不一样,但是,我也爱,我也痛。我很佩服安妮,能写一本书“献给父亲”,她能直白自己的感情,然后表达出来。我想,哪怕真的我有安妮的才情,我也是不能够的,恍然过了那么多年,很多时候,我只是暂时放下,但只要稍微促起,我就痛得无法呼吸,我始终无法面对,我从来就没有勇气去细细回忆严厉的父爱,慈祥的父爱,宠溺的父爱,安全的父爱,我只知道,父亲的离开,我就再也没有山一般的依靠,我心里再也不能踏实地认为天塌下来,父亲也会帮我顶着。所以,也很多时候,我会质疑自己,是痛父亲的离开,还是自私地心痛自己的失去?我没有安妮的勇敢与独立,安妮是后悔没有来得及自己给父亲带来安详的生活。她的父亲,我的父亲,都年未及六十,我想,她一定跟我一般不甘心。所以,我和她一样,也很大地改变自己,她喜欢旅行,我也是。我是在父亲离开后,即使非行动派也才频繁行走在路上吧。

越南,在我的印象中从来都是偏见的贫穷落后的,我知道,很多人跟我印象一样,当我从这个美丽的国度回来的时候,多少人跟我说过“越南有什么好玩”,“越南那么脏”,甚至说“越南那么乱”,其实,当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见识了,才能明白很多渠道的信息都是不顺畅的,而且是经过别人的主观意识筛选过的。所以,如果可以,用自己的眼睛,亲自地去看看这个世界。是的,越南,是一个从南到北沿着海岸线走的美丽国家,它的海是那么蔚蓝,那么诱人,所以吸引了大批大批的欧美游客流连。越南的食物调味很特别,虽然滨临我们,但差异还是那么大,他们的风土人情,让我们觉得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我喜欢这个国家带给我的感觉。我想,安妮也是喜欢这个国度的,所以细水长流般写了越南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城市,写城市的人,家庭旅馆,咖啡。写城市与城市之前的sleeping bus。安妮说她喜欢河内,不喜欢胡志明,因为太过繁华会让人觉得稍纵即逝的感觉。我没到达北边的河内,但我也不喜欢胡志明。每一个大城市都有共同的特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喧嚣、紧张。我也更喜欢会安,顺化这些小城市,喜欢这些小城市里某一次安静的小港湾。只是我没有安妮的笔,所以表达不出自己的所观所感,只是每每看到安妮描写的一个城市,我心里都在想:是的是的极是的。 安妮拍了很多很多的照片,配在这书上,可惜我拿的版本是黑白的,相片都模糊一片,感受不到安妮宝贝对这个国家里某事某物某景的具体感受,很是可惜。

孤独,享受孤独,是书中的又一个主题,也恰入我心意。我真是很佩服安妮,她可以通过自己的坚强与能力,做到不受干扰,独自享受孤独。而我,从来都是口中说说,心中向往之,从来都只是陷入世俗凡人的纷扰吵闹中。所以凡事都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不能够独善其身,没有能力排除一切自己不想接触的东西。只是,自己从来都是懦弱的,即使佩服,即使向往,也是深知,自己是不可能做到的。由此,我又越发地佩服安妮。

安妮在书中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婚姻的。大概意思是:一个经济不独立或者害怕孤独的男人女人,才需要通过婚姻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记得一个友人对我说另一个友人太过挑剔时说“找不到喜欢的,可以找一个不讨厌的”,我当时立即的反应是“找一个不那么讨厌的人来干什么?伺候他?”现在想明白了,说这个话的友人应该是害怕孤独的一个人。我也可以把这个话告诉另一个友人,如果真的不害怕孤独,真的不需要将就自己。

安妮,多少人追捧的作家,我迟迟地拜读,说不上崇拜,只是,很认同她的处事方式。

集大成之作——读《追忆逝水年华》

憋着把书看完了,然后,心里就有些振奋:我看完了,我终于看完了!……但是不管如何,这毕竟是一本几乎没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煽情故事,有的只是对人生,对社会,对自然的感悟……同样,也不管如何死磕,如何看不懂,如何觉得这个书不够引人入胜,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集大成的智慧之书。很多时候,读这本书,我都会惊讶,作者怎么能感悟到这些东西,而又把这些感悟表达得如此透彻呢?

2014年4月22日晚上9点半,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时刻,因为花费了一年时间,磕磕碰碰,甚至在前半个月,只剩下一点杀尾,我都搁浅下来。今晚,也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一口气憋着把书看完了,然后,心里就有些振奋:我看完了,我终于看完了!之前在网上闲逛的时候看过一句话,说看《追忆逝水年华》的人,就是自己跟自己死磕。或者对于我来说,就是这么个理吧。想想这一年来,鼓起勇气读一部分,然后放下来,读读别的情节强或者轻松的书,然后又再鼓起勇气来继续。虽然看的时候,我真的没觉得这是一本枯燥的书,或者本身我是一个思维发散,胡乱联想的意识流的人,但是不管如何,这毕竟是一本几乎没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煽情故事,有的只是对人生,对社会,对自然的感悟,这是我不能把握的一本书籍。同样,也不管如何死磕,如何看不懂,如何觉得这个书不够引人入胜,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集大成的智慧之书。读这本书的时候,真如作者在书末所说 “他们不是我的读者,而是他们自己的读者”“因为有了我的书,我才能为读者提供阅读自我的方法”,很多时候,读这本书,我都会惊讶,作者怎么能感悟到这些东西,而又把这些感悟表达得如此透彻呢?正是因为如此,我也就真真如作者所说,能从这本书里阅读了一些自己的感悟,比如对梦境,对地方,对人与人的感觉,特别是对时间流逝,对逝水年华,应该说,是作者用他的书帮我读到自己。但是,这种感觉又是很奇妙的,就是阅读时感受很震撼,但是真正要让自己表达,却又几乎完全表达不出来,似乎书里的内容都不曾记得多少。只能说,愚钝如我,粗读如此,是不可能读懂这本书的,可是,花了那么多时间看这本书,那么得激动,又觉得非要写几个字来对做一个留念,但知道自己一定只能磕磕碰碰描写几个字,心里还是很害怕玷污了这本巨著,转念,这是给自己的一个纪念,胡语几句又何妨?

关于梦境,作者在描写梦境时,说梦里的时间跟现实时间不一致,说有时在睡梦中睡了几天几夜,但似乎才刚睡了一会会,有时在梦中流连了好长时间,事实却只过了几分钟。当我读到作者大段大段流水似的描写这个梦与现实的时间,心里猛然一震:真的是真的是啊,你看,在失眠的漫漫长夜里,经常睡一会醒一会,每次似乎睡着了,觉得已过千百年,一看时间,不过也就是10几分钟,然后就好疑惑,难道钟表坏了么?可是再迷糊睡过去,又以为过了千百年,但看看钟表依然也只是过了十几分钟而已。这个时候,恍如进入黑洞,时间的进程是如此缓慢,而且四周如此黑暗,什么时候才能进入正常的时间,进入光明?心里是那么惶恐。而我从来都没成想过,有人会跟我有一样的感觉,而且更神奇的是,还能把这种感觉描绘得那么地形象。真的,我看到这种描绘时,我是多么多么地高兴,高兴这个世界真有同类。而时间恍然一过也是有的,那年躺在手术台后,睡前自然是完整的一个人,猛然醒来,已被缝好刀口,我以为我只是被麻醉了一会,就半个小时,结果却是白天变成了黑夜,整整已经过去了5、6小时,可是我真就感觉只是感觉自己只闭了一会眼啊。真的是,作者的高超抽象描绘,才让我真实理解了梦境的时间和真实的时间。

逝水年华,书中最后一章里一直在描绘逝水年华,想来也没有人能抽象得如此到位了。我们每天看自己,看身边的人,几乎是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变化,几十口里总是念叨“我已经老了”,即使心底已经沧桑得千疮百孔,依然是感受不到自己真正的老去的。只是猛然回头看多年以前的照片,或者看到多年不曾相见的朋友,才猛然被提醒,这个逝水年华的感觉,书中描写得极好。而我发现,人到中年,也越来越有逝水年华的感觉。因为日子过得了无痕迹,有时回头看自己几年写下的不成熟与迷茫,到现在依然是一样,时光就是水一样地流逝了。前些天见了一个久不曾见面的陌生的朋友,平时电话的时候,不曾觉得声音变得苍老,但是见到人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时间真过了那么久了”,是的,时光在他的面容留下了刻痕,这是一个同龄人,我没有在朝夕相处的人脸上意识到,但他,清楚地告诉我,岁月在自己脸上狠狠刻画了无数刀痕。跟书里描写的感觉一样,在别人身上看到了逝水年华。

作者还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人是一个一个自己不断死去说法,残忍又有道理。作者说,眼前这个又胖又丑的女人还是我们曾经爱过的那个曼妙的少女么?确实,这个又胖又丑的形象已经代替了那个曼妙少女,我们一定能说这是同一个人么?或者,逝水年华,就是让一个一个又一个的身躯死去,然后用一个又一个的新的身躯来代替,最后没有代替的了,人就永远消失了。想想,也确实非常有意思,同辈人或者后辈人,怎么能想象一个驼背,皱纹折叠,干瘪的老太太会是一个粉嫩粉嫩的婴儿呢?又想想自己,那个因为一个拼音写不好就大哭的是我么?那个永远只想着考第一名的人是我么?那个在高速上让司机开快一点再开快一点人是我么?连自己都想不起,这些曾经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有什么联系了。

人与人的感情,书中也描写得很妙。很多时候,自己以为的“爱”,还不如说是“占有”,像书描写的对女友那样,有一章直接命名为《女囚》。人或者都自以为,喜欢的人或物,只要呆在自己身边,那就很安全了,而哪怕一分钟的离开,也足以胡思乱想到发疯。书里描写“我”对女友的种种猜想,按我这个读者理解,都是胡乱想出来的。怕是人越爱就越想占有,越爱就越怕失去。这貌似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但是现实的我们基本都不可避免会犯的错误,我们总是对自己的所爱比对别人更尖酸刻薄,我们总会对所爱的人发神经,“爱我的人伤我最深”,其实,也是“我伤我爱的人最多最深”。很多悲剧都是我们自己一手造成的。阿尔贝蒂娜的离开,甚至死亡,都是“我”的神经质造成的吧。作者用了大篇幅写这个爱情故事,用很自我的角度来写,让我觉得,更像是“一个人”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两个人”的。现实中,爱情在每个人的生命力总是占有很大的分量,又有多少人心里,会真的觉得爱情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的感受呢?

并且,对于感情,很多时候,人总会过高估计某些人对自己的重要性,或者说人总会过高估计自己的钟情与痴情。比如书中的“我”,小的时候以为得到不到母亲的晚安亲吻就忧郁哀怨,觉得天塌下来了一般,年长后“我”原本以为失去女友阿尔贝蒂娜,将活不下去。然而,“我”却不消多少时间忘掉希尔贝特,也没花多少时间彻底忘掉快让自己发疯的阿尔贝蒂娜,更甚至,连最亲爱的外婆,也在离世没多久,就全然忘掉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时间能冲淡一切”,话语虽然那么简单,作者描写这些情感却足够像真理一般。当已经完全不爱阿尔贝蒂娜的“我”,回想起当初“囚禁”她在自己家里,怕也是觉得自己是很滑稽的。不知道我们在生命里,来来往往经历那么多的人,不说重要的人,甚至有时是一个擦肩而过的人,我们也会为他的一句话难过无比。如果我们都懂得,在自己的追悼会上,只有几个亲人和好友真的在于自己的离开,还会为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争来斗去,还会为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人恨之痒痒么?然而道理是道理,事实是事实,能做到的就是豁达的智慧之人,而我,一直是一个愚钝之人。

艺术,是本书一个重头戏,而这是我这个文盲我几乎完全看不明白的地方。通篇下来,作者一共所提到的画家、雕塑家、音乐家、剧作家不下几百个,所以不由得你不佩服作者的博学。法国人尤其是贵族怕是都是跟艺术相联系的,所以描写到贵族总是少不了他们艺术藏品、艺术话题还有音乐晚会,但是很遗憾,我对国内艺术家都一无所知,对国外的艺术家更是完全空白,所以虽然译本很体贴地对每个艺术家做了标注,但是,我依然完全不能感知任何一个艺术家的点滴,甚至连名字基本一个都没记住。而跟艺术相通的是教堂,原来教堂在欧洲艺术家、贵族眼中是有那么高的神圣的艺术地位,书中的“我”去巴尔贝克度假,一个原因,也是因为那里有美丽的教堂。忽然,我很可惜自己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错过了欣赏教堂艺术的机会。这辈子难得一次出游法国,教堂倒是觉得应该见识,也确实在巴黎见识了几个很是震撼的,但脑海里以为那就是教堂的所有代表了,以为别的教堂就都大同小异,无需多看了, 看来真是无知啊。

除了艺术,这本书还给我启蒙了一下“贵族”这个概念,我的脑海里对“贵族”只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优雅,得体,富有,再加上规矩多。这本作品描绘了不同层次的贵族们,也就让我多少管中窥豹了点滴。原来法国的贵族喜欢在家里举办沙龙,而以能请某些人不请某些人,出席某人沙龙不出席某人沙龙而精算着。在沙龙里想尽办法说出一些“智慧”的话语,甚至,贵族的发音原来是跟普通人不那么相同,而且是故意的不同;贵族们都喜欢讲艺术,从美术,音乐中显示自己的高贵与与众不同;贵族们喜欢表现自己宽厚仁慈大方,但某些时候又要适当的高傲。而且贵族很多原来是图有贵族的空壳,其实是资不抵债,所以出现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女子,将会有几个贵族去争抢;有些贵族原本没有一丁点贵族血统,仅凭姻联就成了非常高贵的“贵族”;贵族常常会有好多情妇,而且奇怪的是,他的夫人是知情的,而贵妇有情夫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他们把“爱”看得比婚姻似乎更高贵。贵族与贵族之间,关系也非常微妙,友好与竞争同时存在。

说这本书是集大成者,是觉得这本书汇总了社会的所有,该有的现象都有了。讲自我,讲贵族,讲亲情,讲友情,讲爱情,讲社会,讲艺术,讲政治,讲战争,而让我非常非常惊讶的是,书中竟然能够娓娓道来关于同性恋的这个话题,男女同性恋均有很大量的篇幅,在他们那个年代,讲这个话题,而且以一种没有任何歧视的口气。而更为甚者,里面竟然还有篇幅不长的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描写,而让我这个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东西的人第一次了解这个话题,甚至似乎还理解了一点点。虽然以前接受过受虐和施虐两个概念,但从来都以为,施虐还可以理解,人多少都有点暴虐本性啊,但怎么会有喜欢受虐的人呢?这本书娓娓而来的描写很轻易解答了疑惑,原来,受虐的人把自己想象成自己能承受苦难的考验,就像被俘的士兵或者说耶稣受罪,自己百折不挠,得到了最后的升华,从这种意义上说,我忽然就明白了,不怪得受虐的还很多是高知呢。想到刚刚播出的《私人定制》,前奏就是苗圃要定制全套的宁死不屈的革命战士,要全套的酷刑。原来这就是一样的道理。

另外,作者的描写水平绝对是一等一的,即使是贡布雷路边的花朵,也可以几页几页的篇幅,甚至是描写一条裙子,也可以别是一番风味。更别说布满全篇的心理流动了,作者的意识流,就是心理不停地坐看似没有联系的跳跃流动吧。这些描写,我在想,如果是原文,用被认为世界美丽的语言法语来表达,一定比现在更是美妙千万遍吧。毕竟,不管译者多么多么了不起,毕竟有文化之前的差异,我只是奇怪,作者怎么能有如此多的描写词汇和角度。

看这本名著,原本确实有挺多感受的,却真是苦于笨拙,完全描写不出来,只能是写下几点无关痛痒的点滴,权当这一年看书的纪念。

无以言表的阴郁——读《挪威的森林》

很早以前,便知道这是一本非常受欢迎的小说,却一直拒绝着看,或许心底里多少固执地以为日本小说都比较阴冷,抑郁,甚至有点变态。前段时间,一个学生跟我说,他最爱《挪威的森林》,看了八遍以上,最后努力把它戒掉了。我想就是学生用的这个“戒掉”,让我决定还是读读这本如此受欢迎的小说。诚然,我也是非常喜爱这本小书的,虽然我读得不是一气呵成,虽然,读得过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很压抑,而且印证我以前的偏见,“有些变态”。

我其实找不出什么语言来形容我读后的感受,只是觉得千言万语堵在心里,喜欢这本书,又有点恨它,恨它带给我不太愉快的心境。从书的开篇到结尾,似乎都充斥着无奈,充斥着不正常,甚至充斥着死亡。

死亡,带给人的凄苦是无以言表的。

虽然渡边从木月的死中明白一个道理:死是生的一部分。但是即使是渡边,也是无法从木月中的阴影中走出来,所以他远离家乡,割弃与木月有关的一切人与事,就连台球也不敢触摸,那或者是渡边不敢对自己伤痛的触摸吧。而与直子的交往,怕是人性矛盾的表现,渡边爱直子,某种程度,我以为,渡边也如直子一般,从对方的身上潜意识地找回与木月的快乐,虽然他们交往几乎忌讳交谈渡边。而木月的死,对于直子来说,那是致命的打击,打击到她没有任何的力气去接触任何事情,把她从开朗的女子变成婉柔女子还不行,非要把她变成神经病。木月,是直子生命中的所有阳光啊,阳光都没有了,她就只能在黑暗中哆嗦了。

而直子的死亡,对渡边来说就是致命的打击了,他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活生生的天使般的美好任务,怎么就从身边永远消失了。或者渡边以为直子永远在身边,依然阻挡不了他心底的悲哀,就像渡边自己悟出的另一个道理:虽然死是生的一部分,但是及便如此,面对所爱的人的死亡,依然避免不了心中的凄凉。所以渡边可以任性地让自己流浪,他这种糟蹋自己,肉体的痛苦是可以减轻一点点精神上的痛苦吧。书中描写的渡边一个月的独行,胡吃胡睡,喝酒,流泪,都真正的感动着我,那是人性最为真实的刻画。

直子姐姐的死亡,描写得也是相当恐怖。就让这样一个小女孩直面一个亲人非正常死亡,是多么残酷的一件事情。想来直子是何等凄苦,在十几岁的年龄,两个亲爱的人都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离开她了,不说她的家族遗传,她能有多大的力气挣扎出死亡带来的阴郁与恐惧呢?

绿子爸爸的死亡,算是生老病死,但也是死于折磨,死得不体面,包括绿子妈妈的早逝,对绿子和绿子姐姐都产生着一种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表面光鲜的绿子,多年来奔跑与医院照顾病人和穿着黑衣出席葬礼,她的精神绷得太紧,所以她需要在渡边面前撒娇,撒小性子,甚至要去看色情片,讲色情话,这些或者都是压抑后的发泄,如果她不发泄,或者就跟直子一样,疯掉了。

初美的死亡,仅此那么一两句带过,但让人的悲哀一点都不少,初美,或者是作者塑造得最为完美的一个女性,聪慧,奉献,知书达理,出身好……但竟然也以自杀了解了自己的一生。

爱情,其实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主题吧,只是夹着在死亡里的爱情,或者就表现得不那么正常,甚至有些“变态”,直子对木月,是死心塌地的爱,渡边对直子是一种捧在手心里的爱,亲人般呵护不求回报。绿子对渡边的是一种有血有肉,有欲有求,索取多一些的爱,渡边对绿子是一种欲拒还迎的爱。永泽对初美是一种糟蹋似的爱,初美对永泽是一种飞蛾扑火搬的爱。那个爱玲子的小女孩,是一种毁灭性的爱。所有的爱,都是不对等的,都是一种痛苦的爱。

或者日本人喜欢这种充斥着死亡的爱情的唯美,所以整个文章读下来,让人欲罢不能,一种无奈弥漫全身,或者觉得生活就是如此无奈,人生就是应该接受一个一个无奈的现实,即使不甘心,但依然逃脱不了。同时,整个文章又让人陷入一种深深的孤独感中,恍惚每个个体都是极其孤独的。“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因为生活总是让人无奈,总是让人失望,最终也终究是孤独的。

至于语言,林少华本的,译得很是唯美,所以即使是大量的性的描写,也并不淫秽。特别是一些心理描写,很是细腻,缓缓而来。这应该是秉承了日本文学语言的特点。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胡思

他只是像一个单纯的孩子,单纯得一心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心想要自己心爱的人幸福。

读这本小书,是因为《麦田守望者》,霍尔顿认为,《老人与海》不如《了不起的盖茨比》好看,我的认知水平不会比霍尔顿高,而且历来是个情节追求者,我想,《了不起的盖茨比》一定是个挺不错的故事,事实也确实如此,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发生在纸醉金迷背景下的爱情故事。

我觉得,盖茨比确实很了不起,他能够自始自终追求着自己梦中的女神,黛西。盖茨比原本是个帅气的穷光蛋,所以,虽然他能用帅气吸引黛西,他的身份却不能留住黛西,最终,黛西还是嫁给了门当户对的汤姆。但是,盖茨比从来没有放下心中的女神,他偶然发迹后,在自己的别墅里夜夜笙歌,豪请天下宾客,只是因为,他内心惟一的牵绊是对河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他以为,他现在的富可敌国,可以吸引住黛西了,甚至可以赢回黛西了,其实,他潜意识里是对的,黛西是一个物质女孩,他的财富确实吸引了她,然而他财富的来路不明却吓跑了她,甚至最终成了她撞死情敌的替罪羊,而无辜地惨死在死者的丈夫手上。

在这个爱情故事里,盖茨比是个彻头彻尾的输家,美人没得到,性命却丢了。但是盖茨比的了不起就在于,他能够坚守自己的梦想,不管在穷光蛋,还是在富可敌国的时候,他都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努力。他没有像很多桥段那样,飞黄腾达之后,借机羞辱昔日抛弃他的情人。他只是像一个单纯的孩子,单纯得一心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心想要自己心爱的人幸福。

汤姆,不算重要角色,这个满腹心机的人,为什么找了一个粗俗的修车老板娘做情人呢?很是费解,他的情人不如老婆美丽,也不如老婆优雅。似乎,他也没有跟情人有很多情投意合啊。不过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故事也是不少的,如果故事都是一样的,这个世界就不够丰富多彩了吧。

故事穿插了很多欢歌与纵欲的场景,那是那个年代繁荣,也是那个年代闲得空虚。小书的后面附有译者的后记,里面说他为报效祖国,从美国回来从教,与学生共享国外书籍,其中就有《了不起的盖茨比》,等到轰轰烈烈的运动开始时,有学生揪住他说,怎么带回这样纸醉金迷的书记盎惑祖国青年,居心何在?想想,这些夜夜笙歌的欢歌纵欲场景,确实与那个轰轰烈烈的年代实在太不相符了,一边是空虚地只能放纵发泄,一边是积极向上地建设祖国。世事沉浮,最后又找到译者来翻译这篇小书,应该就是一种缘分吧。

其实于我,我是没能感受到这是一本世界名著的,我只是庸俗地以为,这是一个故事叙述得很流畅的爱情故事,一个有些曲折的爱情故事。

PS:我每次看到这个书名,都首先反应为“比尔盖茨”,看来比尔盖茨对我影响真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