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3 年二月

忠于内心——时时刻刻

“三个看似毫无关联的女人的故事就在光影中不停切换,我想,这三个不同的女人相同的就是对生命的感悟,生死,或者世俗都不可怕,重要的是要面对自己内心的世界,到底想要什么……或者说,人应该忠于内心的想法,开放地追求对生命的爱?”

豆瓣里有人说,看了《时时刻刻》,会抑郁得想自杀。我想,我是没看懂这个片子的。也不奇怪,影片里的其中一个主人翁和她的小说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和真实的小说,这个小说《戴罗薇夫人》是影片的一条线索,而孤陋寡闻的我,对这作者和这小说都一无所知。

这是讲述三个不同时空的女人的故事,三个不同身份不同背景的女人一天的故事。伍尔芙因为精神疾病生活在伦敦郊区的一个安宁的小镇上,她在完成她的小说《戴罗薇夫人》(Mrs. Dalloway),小说里必须有一个人要死掉,她回答她丈夫说“死是为了衬托活着的人”,她神经兮兮,虽然她丈夫爱她放弃了一切,在这个郊区里为她开了印刷厂,可她却觉得像牢笼,窒息,她甚至害怕佣人,她在车站里对老公说“如果让我在死亡和里齐蒙德之间做选择的话,我选择死亡。”也许,对这个天才来说,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种窒息。最终,她选择了沉入河中。

劳拉是一个家庭主妇,同样有一个深爱她的丈夫和一个敏感可爱的孩子,但她却觉得生活有种说不出的桎梏,她一直在翻阅《戴罗薇夫人》,她想在她丈夫生日那一天在宾馆里看着小说自杀,最后她还是选择活下来,她选择了抛夫弃子这种世人所不能容忍的事情。

克拉莉莎是一个编辑,守候着一个天才诗人,曾经的爱人,她因为与戴罗薇同名,而被叫做戴罗薇夫人,她很尽力很努力地做好一切,讨好一切,诗人最终却依然选择在她眼前往窗前纵身而下,她几乎崩溃。只是最后,劳拉,诗人的妈妈来造访的时候,她似乎才悟出生命或者生活中一些真谛。

影片叙述方法很特别,不停在三个女人的故事中跳跃,三个看似毫无关联的女人的故事就在光影中不停切换,我想,这三个不同的女人相同的就是对生命的感悟,生死,或者世俗都不可怕,重要的是要面对自己内心的世界,到底想要什么。只是俗人如我,真没看明白,这三个女人,特别是天才伍尔芙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看简介,说三个女人都是影后级的人物,最赞的还是我喜欢的妮可的表演,说实话,我是没有认出妮可来的,美艳的妮可竟然可以化妆成一个普通的神经质的作家,她把那种神经质和天才内心的痛苦演得入木三分,那种跳笔的手势,装睡的神态,不敢注视仆人地下命令,真是很到位。

看这个影片,还有一点让我这种低级趣味的人糊涂的是,克拉莉莎是明确的同性恋,或者说双性恋,劳拉似乎也有这种倾向,伍尔芙也狠狠地亲吻了一下她的姐姐,是否她也有这种倾向?还是说她羡慕她姐姐,或者说只有她姐姐能真正了解她?作者把同性之爱融入这个小说,跟她反省的人生与死亡有和关系呢?或者说,人应该忠于内心的想法,开放地追求对生命的爱?罢,这不是我这种文盲所能了解的。

只吃肉,不吃菜

读书的时候,与室友一起吃饭,室友说“青菜那么贵,用不着在饭店吃,只点肉就好了。” ……我顿时发笑,或者只有我们这种只吃肉,不吃青菜的人,才会装着得自己很斯文,很高贵吧。

读书的时候,与室友一起吃饭,室友说“青菜那么贵,用不着在饭店吃,只点肉就好了。”这对当时觉得青菜是必需品的我来说,很有些惊讶。后来工作了,工资不高,出去吃饭的频率却增加了不少,于是慢慢发现,在饭店花几十块钱吃一个几块钱就可以在家吃到的青菜实在不划算,还不如多点一个肉菜。这个时候,才发觉室友顿悟得真早。于是,每次和博博或者翠翠吃饭的时候,把菜牌翻过来看过去,最后都决定只吃肉,不吃菜,每当服务员加问一句“加个青菜不?”,都很镇定地说“不要青菜。”

那年,口袋里不够5万块钱,却疯狂想去欧洲走一通,说去就去了,可是这点钱对于两个人的自由行实在是寒碜。在陌生的异国他乡,别的省不了太多,唯有从口中想办法了,每顿牛奶面包不是过不下去,但认为美食与文化强烈相关的人来说,出入饭店也就不可避免了。每次艰难地看完菜单,服务员点完主食后问“drink?”时,都只能硬着头皮说“no drink”。说来,drink才是法国人的文化吧。

每次去吃自助餐的时候,特别是比较贵的自助餐的时候,总是巡视一圈,看看什么东西最贵,然后先夹到盘子里,心里很是满意。然后,不管喜欢不喜欢,都要把贵的东西吃多一点,吃到不能再吃了,还是勉强自己再吃一点,至于点心类填肚子的,是绝对不碰的,更别提青菜了,那多不值得呢。于是,每次把一堆“名贵”的东西吃进肚子,心里很满足:这一顿没亏!

在广州生活后,每年过年也入乡随俗地买一些鲜花回家插插,虽然不懂得任何插花艺术,也知道主花配花映衬着错落有致,才漂亮。初始是去花市买,花的价格不低,也就只买几支百合、玫瑰这样的主花。后来发现芳村的花卉市场的花是论把卖的,所以一买就是一把两把百合,玫瑰,而勿忘我,满天星这样的配花一把似乎太多,而且相对于主花来说,不便宜,甚至更贵,于是,每次都只从花卉市场买回整捆的百合,玫瑰或者太阳花,当花儿插起来的时候,发觉满花瓶都是大朵大朵艳丽的花朵,满花瓶地拥挤着。老爷老说红花要绿叶来配,我们也总是自嘲说,多艳丽,很灿烂。

有一次,在香格里拉自助餐里,见一个人只吃了一碗面,而此人完全毫不在乎地用着铺在膝盖的台布擦了嘴巴又往脖子上抹汗。我顿时发笑,或者只有我们这种只吃肉,不吃青菜的人,才会装着得自己很斯文,很高贵吧。

情感是灵魂的束缚么——《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你追寻的是天上的月亮,还是地上的六便士?或者人的精力有限,只能取其一。

师妹说,她不喜欢外国小说,却很喜欢《月亮与六便士》,她的话让我误解为这是一本很有可读性的书,事实上,在我的认知程度来说,这本书和我所读的所有外国小说一样生涩,全然没有读国内小说的那种畅快淋漓,更甚于,这种以“我”作为旁观者参与的写作手法,让我在读了十来页,都以为我在看序言。

书读完了,没有讨厌里面的任何一个主角配角,但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斯特里克兰德,这个最后被认定为天才画家的人,如果在现实社会,应该是会让他周围的人极度讨厌与鄙视的吧,毕竟,作为局中人,谁也不可能像小说外的读者那样纵观全局,因此,不可能有谁能了解他毫无预兆地一天之间抛妻弃子,抛弃富足体面的中产阶级生活地位,去追求那虚无缥缈的“艺术”,即使在那个崇尚艺术的时代与国度。

斯特里克兰德,在选择了画画后,他似乎是一个不允许有情感存在的人:

他自己说“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作者评价他说“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

斯特里克兰德就这样没有任何的情感,他甚至是厌恶女人的,他能毫无迹象就离开生活了17年的原配,能够在施特略夫夫人自杀后毫无愧疚,能够对挑逗他的女人说“滚”;他没有朋友,对他比较友好甚至是救命恩人的施特略夫一直是他冷嘲热讽的对象,而且可以毫无歉疚地与施特略夫勾搭一起,或者更恰切地说,他不需要朋友;他对自己的血脉也没特殊感情,所以不管一对儿女将会怎么生活;最后他在南太平洋岛里结婚生子,也没有任何涉及到他的感情,或者只是搭伙过日子,那个岛能够安放他的灵魂,而妻子不曾对他有过任何的束缚,不需要他任何的付出。是的,斯特里克兰德的灵魂只是作画,除此,应该只是一个空壳吧。

斯特里克兰德,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也不在乎自己言行恶劣,穷困潦倒,是一个极端追求自我灵魂的人物,他的生命他的灵魂只容得下作画,但他的画在他活着的时候,除了他鄙视的三流画家施特略夫能赏识以外,周围的人觉得都是粗鄙奇怪的,虽然偶有人觉得里面藏含深意。而这,对斯特里克兰德本人而言,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着魔一般作画,自始自终,作画似乎只是他灵魂的发泄,画完了,那作品就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他从不去卖画;所以他能毫不犹疑地把认为的艺术珍品——施特略夫夫人的裸体画送给施特略夫;所以他能到处送人画,虽然也算作报酬,但都是低得可怜;甚至最后叮嘱妻子一定将他的灵魂和血作出的不朽壁画付诸一炬。是的,他从来就不功利,他从来都只是听从灵魂的召唤,召唤他用一种大胆甚至粗鄙的色调画出人类最原始的美好与欲望,他的灵魂被艺术占满了,不再有一丁点的空隙给情感,给自己,给亲人,给情人,给朋友。

女人,原本是这本小说里的次之又次的配角,但一些描述亦是很有独到之处。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个颇有些做作的人物,在听说丈夫抛弃自己不是为了某个女人,而是为了艺术时说:“他要是发疯地爱上一个人,同她逃跑,我是能够原谅他的。我会认为这种事是很自然的。我不会太责备他。我想他是被拐骗走的。男人心肠很软,女人又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但是现在却不是这么回事儿。我恨他。我现在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了。”可以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个很聪明的女子,或者她很了解自己的丈夫,她能在一瞬间了解,丈夫的逃离,是因为丈夫认为自己成了束缚,因此,不会有任何的理由,可以让他回心转意了,自己是输给了丈夫的理想,她输得不甘心但又不得不服。

勃朗什——施特略夫夫人,她不顾一切,愿意跟随一无所有的思特里克兰德。从世俗的眼光来看,她很贱,死得有些活该:她翻脸后对她的丈夫没有一点温情,甚至很绝情,而这个丈夫是对她百般柔情,甚至能够原谅她的不忠,更甚至愿意让出自己的房子供给她和“情夫”思特里克兰德住。她像飞蛾扑火一般扑向思特里克兰德,然而思特里克兰德是没有感情的,他可以比抛弃一个垃圾更容易抛弃她,她在爱都给不出去的情况下从容地选择自杀。勃朗什,这类人物在现实是很常见的,表面平静贤淑,举止得体,但内心里有一颗狂躁的灵魂,她跟思特里克兰德一样追求灵魂所向,只是,她追求的是爱,她对她所爱的人付出所有的情感,甚至不留一点给自己,更没有多余的留给别人,包括爱她的人。某种意义上,她和思特里克兰德是一类人。

施特略夫,这是小说里唯一一个按世俗眼光来说的“好人”,他好的甚至过了头,他对所有的人好,哪怕是伤害他的人。思特里克兰德一次又一次伤害他,他却不顾妻子反对,非要把奄奄一息的思特里克兰德接回家来照顾。妻子背叛他,他不但把房子交给妻子和情敌住,还一直等在旁边随时准备给与妻子温暖的怀抱。他作品三流,审美眼光却一流,他是最早意识到思特里克兰德是天才的人。最经典的描写是,他看到思特里克兰德所做的妻子的裸体画后,悲愤万分,心里有各种恨与妒忌,但理智告诉他那是艺术珍品,他甚至能理智地拿着画去找思特里克兰德。他是彻头彻尾的好人,好得没有一丝陈染,好得窝囊。他的灵魂在追求什么?追求一种极致的善么?他对人过好的感情,是人们欺负他的理由么?是的,他应该回家乡小镇做一个木匠,娶一个善良的姑娘,过一种善良的生活。

月亮与六便士,你追寻的是天上的月亮,还是地上的六便士?或者人的精力有限,只能取其一。

相信爱,相信真诚,相信轮回的豁达——读《相约星期二》

我很想简单地表达对这本书的感受,虽然十四个星期二的主题是那么不一样,关于世界,自怜,遗憾,死亡,家庭,感情,金钱,婚姻,原谅,或者对衰老的恐惧,爱的永恒,我们的文化和完美的一天,不可能把他们归纳在一起,这本来就是格言一般的书籍。

在大学的时候知道这本书,一个叫安的隔壁宿舍女孩说这是很不错的一本书,但我竟然不记得我是否看过,余秋雨的序是很有印象的,而且我肯定在某个日记里用过他说只有中学生和街头老太婆感叹人生来自嘲。或者,我就仅此看过序?

如今在看,似乎有更多的感悟,也许是说更能理解老教授莫里所说的种种,也更理解作者未见莫里时的种种,这个社会与书中穿插的丑恶社会的小点缀也越来越相似了。很多“格言”都深有感触,却笨拙得不会形容。

我很想简单地表达对这本书的感受,虽然十四个星期二的主题是那么不一样,关于世界,自怜,遗憾,死亡,家庭,感情,金钱,婚姻,原谅,或者对衰老的恐惧,爱的永恒,我们的文化和完美的一天,不可能把他们归纳在一起,这本来就是格言一般的书籍。但是莫里,他是独特的,能够像他这样直面死亡,世上不会有几个。莫里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即使在作者认为“私欲膨胀的美国”,莫里自始自终相信爱,爱别人,也让接受别人的爱,相信爱能超越一切,家庭的爱,朋友的爱,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书上说,“集中精力对一个人”,是莫里的研究内容之一,在我的感知而言,我却不愿意理解成莫里是因为研究这个内容,才努力对人那么真诚,我愿意反过来理解,莫里全心全意的真诚面对别人,觉得那是一个让世界更美好的方式,才去研究推广这么一个方式。

莫里是一个极有独立思考,独立人格的人。在这个所有人喜欢“越多越好”,对物质私欲无限需求的社会“大文化”下,他不单对自己,也要求学生,要建立一个自己的“小文化”,要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要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一生也身体力行,所以他活得快乐,活得有意义,也活得有价值。

莫里是一个难得豁达的人,能够看着自己的肌肉一点点萎缩,看着自己一点点死亡,还能够接受,难过也就难过一下就好了,流完泪就接受,我想,多少人都能够理解别人的痛苦与死亡,但轮到自己,除了绝望或者破罐子破摔,像他这样,要把自己的死亡替换作为最后一课传达下去,该是多么平静的心胸?

还有一点,莫里所说的,能够被需要,就证明自己是活着,那么,那么多人,你,我,似乎都不被需要的,我们活着的意义呢?这是不是我们惶恐不可终日的原因之一?

一头猪在普罗旺斯

其实,我并不是羡慕作者的成功,我是佩服与羡慕她对自我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而且有一项一辈子热爱的事情,并让自己一直从事着这一件事情,是她自身的努力,也是她的幸福。

说实话,我是被书名吸引而阅读此书的。猪,因为麦兜而让有我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普罗旺斯,因为曾经匆匆一瞥,而对其山,其花有了美好的回忆。因为孤陋寡闻,甚至不曾听说过乔治妮•布伦南这个名字,所以,只看书名,我是怎么都联系不上饮食的。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一家在普罗旺斯当起农民,然后学会很多传统的饮食历史与制作方法,以及和友好热情,追求美食的普罗旺斯人生活的经历。我很是佩服作者夫妻,两个博士,为了寻找内心的平和与梦想,能放下美国的一切,孤身去到普罗旺斯放羊、养猪、养小鸡,学着制作最为传统的山羊奶酪以贴补家用。一开始,因为是“不合格的农民”而过得很是狼狈,但作者仅此是寥寥几笔,着笔更多的是,如何放羊,如何养猪,又如何制作与“猪”有关的食品,如何辨别野生蘑菇,采摘蘑菇,最后做成美味的蘑菇菜或者蘑菇调汁,如何制作最传统美好的“普罗旺斯鱼汤”,这一切在作者笔下都是那么田园,那么美好。

作者自己说,她从来没刻意让自己成为获奖无数的饮食作家,烹调制作者,大学教师。我想每个人的成功都是有她的道理,作者能够放弃美国的一切去普罗旺斯放羊,就不是几个人有此勇气的,她有目标,为了养家,想尽一切办法做自己毫无所知的山羊奶酪,一次一次的失败不曾放弃,而且用她博士的思维,跟农民不一样的“量化”标准,保证着她每次的奶酪一样的美好,她有商业意识,只是第一次的成功的奶酪,也记得贴上自己的商标。她对生活极其热爱,她能对大多城里人不能接受的艰苦农民生活充满热爱与感恩,尤其是对食品烹调,又尤其是传统的食品烹调,她有着极其的狂爱与天赋,她能够把一道道普罗旺斯的传统菜学得比当地一般人还精到。她对生活热爱与努力,能够在饮食上大获成功,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其实,我并不是羡慕作者的成功,我是佩服与羡慕她对自我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而且有一项一辈子热爱的事情,并让自己一直从事着这一件事情,这是她自身的努力,也是她的幸福。我们,有几个人能放下聊以生存的毫无热爱的工作呢?芸芸众生中的人们,都是在苟且追求着工作之余的一丁点自由,我们,都没有作者的勇气,所以,我们只能羡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