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6 年三月

广州以西

这趟不算旅游,更算不上旅行,只是出去透透气的出行,依然小小地抚平了心中的躁动

许是生活太过波澜不惊,而心又不够泰然,因此总是想逃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直接的结果就是对寒暑两个假期有过多的不太正常的期望。这个寒假来得特别冷,第一天甚至下起了广州人民没见过的雪,虽然那实在算不得雪。于是乎,心里的计划一个一个搁浅,天天窝在被窝里,心里又实在不甘愿,矛盾着就到了并不热闹的过年,然后又矛盾着年也远去,寒假的余额越来越不足,心里狂躁和绝望交织着。某天晚上,bobo对着情绪与脾气均不佳的我说:走,明天去玉林去!纠结的我并没有雀跃表示赞同,第一反应是一堆一堆的问题和困难。当终于反应过来,明天确实要出门去个陌生的地方了,我才想,问什么要去玉林呢?于是火速了解到去广西有两条线路,一是玉林-北海一线,一是贺州黄姚-龙胜梯田一线,明显第二条线路适合我嘛,何况贺州比玉林还近几十公里,亦有高铁,但如果赶往龙胜,这稍显太匆忙,于是当下决定,就黄姚瞧瞧了。 

为充分显示“休闲游”,睡到自然醒,然后磨蹭着就到了下午三点,才出发,270公里嘛,那有啥,bobo豪气着说。天气很好,往西的车亦不多,很顺利地赶到贺州吃晚饭。按照bobo的意愿,吃了顿他喜欢的香喷喷的肉,我笑他,没去玉林,也满足了吧?让我没想到的竟然贺州也是客家聚居地,顿然又亲切了几分。吃完饭,游车河看了下所谓的市容市貌,好穷的城市,没有什么灯光,也没怎么见到公交车等公共设施,找到最大的广场停下来,原来就在政府及各政府职能部门周围,那些政府大楼倒是豪气得很,欧式风格。顿时冒出一个摄影Idea,每到一个地方,拍摄政府大楼和最人气最市井的容貌,自然,我只是一个停留在口头上的人。 

第二天,吃个早餐就准备去早有耳闻的黄姚古镇,我跟bobo笑说,我和好友就是这两姓,能免票不。按照一贯的风格,选择省道而非高速,兜兜转转的路,想来导航肯定带着绕了很多,因为有几次走进街镇,如果大巴,是根本过不去的,倒是见识了镇上街区的热闹,跟小时家里的街区相似,更多是山路,桃花不多,梨花虽没成片,倒不算少,竟然还意外看到了棉花,我这土包子五谷不分,还第一次见识棉花,很是高兴,拍了一张自认小清新的照片以作留念。这天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一路上碰到4-5队婚车,还见到小卡车上拉着陪嫁,很有意思。

兜兜转转到了古镇,我特意带了张留下来的学生证,人家倒没看出过期,只是说只有本科以下才能享受优惠,忽然心有不甘,就回头让村民带进去,网上说是20,此人叫50,我们竟然没有去砍价,倒是很容易进去了,胆小怕事的我,反而一直心慌慌,很后悔少出50,买个自然,后来发现,其实想省钱,晚上来嘛,没人守门,还光明正大的。

去过的古镇不多也不少了,这个古镇倒真的是古镇,原汁原味的石板街,破败的房子,很多怕还是泥砖房,好吧,我就喜欢破败的房子。很是喜欢,在街上走来走去,也没有排斥街头飘到街尾的酱菜味道。这个古镇让我非常喜欢的一点就是,通街卖酱菜的,卖各种药酒的,都不过是本地人卖本地特产而已,不像其他古镇,都是外地人来做生意或者开个酒吧。因为都是本地人,大概成本低,所以物价很亲民,一条骨鱼,一斤多,才38,味道貌似还不像大量饲养的。尤其是对吃特别敏感的bobo找到有些偏僻的“莫老爷饭店”,出品真真是不错,看着现做的一只鸡,鲜美无比,120,这个价格,在乡下的老家也是吃不到的。豆豉蒸排骨,当地豆豉出名,清香不咸,香得一个小朋友跟妈妈说“我天天都要来这里吃排骨”,也不过是38还是48,可怜在百佳一斤排骨就是40多了。莫老爷就是自己一家子经营,虽然出品极佳,但是因为偏僻,客人并不多,也许是马太效应,毕竟其他几家,味道也是可以的,想来主要是此地食材不错。我跟莫阿姨聊着是不是可以把门往游客走的方向开,她竟然坦然说,能做几桌就几桌,或者这就真是自家的房子,甚至很多菜都是自己家种的,成本不高,才能有这样的一个好心态。莫老爷做完菜,看着语言相通的我们,就一起聊起家常,说着古镇的故事和现实,一个善良的人家。

白天已经走遍了整个古镇,晚上灯笼点起,没有了白天跟着团到此一游的人头攒攒,清冷、静秀,走在石板街上,似乎时光穿梭,人会恍惚起来。看到有人放孔明灯,于是我们也买了个,第一次放孔明灯,许一个美好的愿望,看它高高的飞起,真的高到几乎看不见。飞那么高,愿一定能实现吧。

小镇的客栈真的是客栈,布置得颇有情调,设施倒真的很一般,最最难忘的竟然是我平生第一次听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里提到的猫在call spring,从未听过如此可怕声音的我以为是哪家小孩哭泣,又觉得哭得怪异,总是毛骨悚然,哭喊了几分钟,大概主人被吵醒,门一开,立即没声音,我忽然就醒悟,原来这就是猫叫啊,实在是太可怕了。 

古镇的清晨,实在应该算是大上午了,因为大批游客还没到,显得还不算喧嚣,尤其这天烟雨蒙蒙,越发衬托出古镇的气质。有人说,古镇就是要在烟雨朦胧中漫步,我这是很幸运了,给碰上了。于是,又街头街尾,横街,外街重新丈量了一遍,毫无情趣的bobo说,我已经非常熟悉古镇的每一个角落了。又到莫老爷那去解馋,这次点了枸杞汤,跟平时吃的叶子汤不一样,也跟乡下家里煲梗的不一样,这里是掐的嫩尖尖,叶子梗都是最嫩的,有点点甘,很喜欢。

每个地方,都只是匆匆晃一下,吃过午饭就离开了,想着再去什么地方呢,按介绍有个客家围屋,评价并不好,走到跟前瞄了眼,似乎是不值得花钱进去,看到围屋外面的庄稼地都是鲜花培育地,想如是鲜花盛开,应该不错吧。按网上信息,继续往前,找黄洞瑶寨,图片很漂亮,导航硬是没有,走到黄洞镇,bobo没有太多目的绕只能过一辆车的大山小泥路,我诚惶诚恐。大山里,原本空气很好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灰蒙蒙的,不知道是不是太多炊烟。绕了半个小时峻险的山路,远远看到山窝窝里有几户人家,不知道这几户人家怎么走出大山来啊。可是怎么也看不出像图片那样的“瑶寨”,看天也将近暗下来,我强行要求bobo回行,兜回镇上,镇府旁边的店也萧条得一个人都没有,各种地图软件都没有介绍的“瑶寨”,难不成是虚假景点?找了将近一个小时,一点线索都没有,罢了,今天就是游车河加探险吧,还是回贺州填饱肚子再做打算。

回到贺州已是天黑,这次走到食街,虽然不热闹,也没有第一天晚上对其他街道萧条的感觉。饭店很多,食客并不多,整条街走下来,bobo说,你感觉好,你选一家吧,我永远是外表控,于是选择了一家看起来大气干净的吃鱼的店,这家如此大的店,菜式倒简单到菜牌都没有,说就只有XX鸡、XX鸭(地方特色,没记得名字),和漓江鱼,选择了剑鱼,吃法对我们有些新鲜,火锅上面加了一块蒸板,鱼肉蒸着吃,骨头火锅做汤,鱼肉8分钟即熟,第一口,bobo就感叹,好鲜甜!从我答案里得知28一斤,说我肯定听错了,那么鲜美,128吧。肉鲜嫩,汤鲜甜,豆腐也比广州的好很多,吃得很满足,而且真的只是28一斤。

喂饱后又满血复活,bobo说咱往回走吧,于是趁着夜色我们又开始在路上,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习惯了晚上赶路。到了四会,将近12点,就此地落脚吧,反正也没到过此地。还是按习惯选择了7天,这个看起来还挺大的7天,似乎不是特别正规,果真是加盟店,而且还是到期没续约的加盟店。而且最最可怕的,刚出电梯,竟然看到走廊里有一个小老鼠在跑,幸好我没完全看清楚,不然保不准我的尖叫声会吓醒整栋楼的人。所有条件都不错,也比较宽敞,看起来也干净,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动物呢?bobo说,下面就是水果市场,不奇怪啦。幸好门是没缝的,不然我绝不会入住。

醒来洗漱好都快往中午奔了,酒店对面就是一家非常多人吃饭的粥粉面店,还有各式点心,本来是吃早餐的,但看着煲仔饭实在心动,就直接午饭一起解决了,不过味道着实一般。 

同程里四会景点只有唯一的“奇石河”,好评不少,虽然是60块钱,虽然似乎离四会好远,还是决定去瞧瞧,决定走完景点就在更近的清远吃晚饭,好笑的是离广州那么近的地方,我都没到过。

在四会的城里兜了一圈,表示到过这个城市,才决定出发,在路上看到四会大名鼎鼎的砂糖橘批发地,好奇的我们就兜进去看,大批量的砂糖橘在用机器清洗、打蜡,还有不少工人在剪枝、分装,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劳动场面,有些新奇。这些工人们见到我们也不闻不问,也不好奇,顺手拿起个橘子尝一口,倒也没觉得特别新鲜,跟市场买的差不多。

奇石河,一进去,倒真是一条满是石头的河流,水流很湍急,走在岸边,很有凉意,夏天应该特别舒服。围在景区里的河流不长,顶头一个真正的铁索桥,去程是一条钢绳,回程是几根不衔接的木桩,好些人在探险,我穿着靴子,在钢绳走了两步,晃动得实在是厉害,虽然下面是渔网一般的网状保护,还是不敢往前,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那么狗熊了。按指示往山上走,有些陡,有些山风的凉意,忽然间听到声音,高空杂技表演,山底下只能模糊看到几个悬空在山谷上方走钢丝的影子,但已经深切感受到惊险。Bobo笑我刚才的胆怯:你看人家这高空钢丝。也许一个假期都窝屋子里,走了几步山路,我已经是气喘兮兮,除了努力抬脚,也没力气说话。其实山不高,也不陡,不一会就到半山腰,美丽的瀑布就出现了。原本我以为最多就是像鼎湖山那样的一股水流,可是让我惊喜的是,这是一片迷漫的瀑布群,水流不大不急,但却很奇怪地是一挂烟雨朦胧的景象,很梦幻迷离。很是喜欢这种感觉,甚至觉得比黄果树瀑布还有意思一些。心里想这门票确实值得了。离开瀑布,走的是一条开发者用心铺的木栈道,平缓,树木茂盛,夏天确实应该会很舒服,这里到底还是偏了些,名气也不够,所以游客少。一会走到了高空杂技表演的平台,按告示,一会会就是下一场表演了,游客那么少,他们的表演还那么频密,真是辛苦。当看到表演者都还是10来岁的小姑娘小伙子的时候,就更是心疼,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才学这样一门手艺吧。看着那几乎有锈迹的工具,一个个孩子自己简单系一下安全带,我更多的是心酸和心疼,真的很想过去告诉他们,每次都要认真系好安全带啊。四个小男孩,两个小女孩,用单车、独轮车、摩托车精彩表演了半个小时,只有那么几个游客。先表演完的小姑娘换回便服站在旁边,我认真看,也许就只有12-3岁,真是让我想到以前穷孩子没饭吃,卖到戏班里跟着师傅到处卖艺,只图一口饭。生活总是艰辛的,还好,看到这几个小孩都是笑容满满。精彩的表演看完,就是下山的路了,依然还是木栈道,正当我唠叨着这个山缺少一些花卉吸引顾客时,眼前就出现了一片花林,因为还没成型,看不出成片的效果,但就单朵花来看,美丽异常。我拍了几朵花给学植物的朋友看,她说你没拍到叶子和花蕊,辨认不出来,哦,原来我还自以为喜欢植物,其实只是喜欢美丽的花朵外表而已。想象这片花成熟起来,将会美丽异常。 

离开奇石河,就准备去广州的后花园清远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我竟然从未到过此地,真真有意思,逃离,是不是就要逃得远远的。奇石河其实离清远倒是更近一些,一个小时就到了市区。兜兜转转,说是见识一下清远的市容市貌,其实是为了找吃的。广东的城市,看多了,也都找不出特别之处。因为陌生,依然跑到食街,最简单的选择。食街很长,看起来都是大排档,环境很是一般,大概时间还早,没多少人流,也无法判断出味道如何。后来又是外表控,看到一家河鲜店,网上点评也不错,去到果真是人满为患,环境不错,价格不低,但是,真心说,味道真的非常一般,食材也不是农家或者真河鲜,很不值得,算是这一路吃的性价比最差的一档了。

清远兜转一圈,唯一感觉就是房价为何如此便宜,一路的广告牌,4000出头,甚至3000多,离广州一个小时的路程,为何房价相差10倍,百思不得其解,也就不思了。 

原本,这次的路程,是一路广州以西,只是最后出现个小插曲,广州以北的清远,只是,可以忽略不计。短短的四天行程,在心目的概念里,这不算旅游,更算不上旅行,只是出去透透气,但是依然小小地抚平了心中的躁动。古镇的风情、淳朴,奇石河的清新,都让我有再回头的意念,毕竟,这么近的地方,说去就可以去的,何况还有那么多美食。

惊艳的味道

在大过年的时候,忽然想写篇有关食物的小文,友看了草稿,说“你是肉食动物”。确实满篇的肉食,只想说,蔬菜是不是需要大师才能做得到惊艳?

在人人都自认是吃货的年头,我忽然想,应该整理一下那些惊艳的味道。

从我真正记忆开始,家里的生活条件开始好起来,溺爱我的父母,在吃上是绝对不会亏待我的,所谓山珍海味,应该吃过不少,只是,可能当时年纪小,又或者是天天浸染在美食里,记忆里美食是大把,惊艳的记忆倒少得可怜,迄今最记得的是,某天,妈妈从市场里买会小半斤大只的河虾,要知道平时家里卖的都是小河虾,大只的是很稀罕的,都不记得妈妈用哪种方法烹饪的,唯独至今记得那种惊艳的鲜甜,记得妈妈温和地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我说,“早知道全部买回来的”。

上大学读书,相对还是比较省吃俭用的,虽然同学记忆里,我总是买最贵的菜。喜欢大学里的羊肉、藕汤、豆皮、红菜苔、鱼香肉丝,这几样家常小菜,在别的地方,却从来没有吃过大学那个城市的味道,想来,还是有些流口水,但是也未曾到达惊艳的地步。

初到一个城市工作的时候,跟一个同事好友天天在外面海吃胡喝,粤菜湘菜、炒菜火锅、中餐西餐,把收入都浪费在舌尖上,可能又是进入天天浸泡于美食中,也都只留下吃遍所有菜式,然后把吃辣训练出来了,把吃面食也训练出来了,接受了天南地北的口味,记忆里却没有了惊艳的味道。

后来又转到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趋于平静,这十几年,却有了惊艳的味道了,现在一一收拾收拾。

波尔多ALAIN家的风干肉和羊肉面。当年偶然去法国ALAIN家里做客,热情好客的ALAIN一上来就是葡萄酒和风干肉招待,葡萄酒我是不懂欣赏的,但那个小小的风干肉,我是吃了一块又一块,真的有些欲罢不能。若干年后看小说,我才猜想这应该就是普罗旺斯农家著名的风干肉。想想,我一个从来不接受任何“生”的味道的人,却对这一小块一小块“生肉”欲罢不能,该是如何得惊艳。接着ALAIN一家用很传统的一道道菜式招待我们,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道主食羊肉面,不知道是什么面,也不知道是怎么一种做法,我这个不爱面食的人,一直念念不忘,最后一路想找寻,却不知道这道面食为何名字,再也没有口福吃到第二顿。

戛纳的贻贝。其实我想说,我都不知道那叫贻贝,只是认为这是比我们的青口小一点点的贝壳类。阴差阳错点的这个菜,结果确实十足的惊艳,当时吃的应该是用红酒烹饪的,味道鲜美带一点点刺激,久久不能忘怀。后来在巴黎一家餐厅看了这道食物的几种传统做法的视频,可是当时不知道出于什么愚蠢的理由,竟然不曾再来一份。

巴黎的大螃蟹。这个大螃蟹就真是食材好,我们只是在超市里看价格便宜,买了自己用清水煮了,没有任何的调料,鲜美异常,直感叹,只要食材好,可以不需要任何的烹饪和调料的辅助啊。

大叻的鹿肉。知道大叻有鹿肉吃,是《走遍世界》介绍的。在春香湖边一家环境优雅的饭店吃了一顿BBQ鹿肉,那种新鲜,出乎我们意料,用BBQ的方式,最好,香,嫩,滑,还热气腾腾。那天虽然夏天,下起了雨后的湖边,还是非常清冷,这样一盘美味异常的暖暖的食物,正相宜。

岘港的大虾。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我不爱吃虾了,任是几百块钱一斤的,任是进口的,我都食不知味,我以为那是小时妈妈那顿美味的虾蒙蔽了我的眼睛。结果,又一个无意,一个马来西亚华侨和他越南新娘开的大排档,那里的虾竟然是鲜甜异常。清晰地记着,bobo剥了个虾给我,我摇头表示我这种食不知味的别浪费了,bobo还是执意让我尝一口,可好,那种鲜甜立即吸引了我,于是,大半就进了我的肚子。原来,不是我不喜欢吃虾啊。

顺化的baba。每次喜欢用baba来回忆这次食物的记忆,因为觉得顺化人叫乌龟为baba实在有趣。老实说,乌龟,倒是从小吃了不少的,或者还是小时天天浸泡美食,突出不了惊艳。这次的baba倒不是美味异常,只是让我一直无法忘怀,那是一个大得以我是难以见着的,店家按我们要求做了两盘,一盘炒,一盘汤,结果顺化人实在不懂吃,那么鲜美的东西弄得有些酸溜溜的,但或者就是因为他这种特别的做法,让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总是记忆起来,津津乐道。

贡布的大膏蟹。又是螃蟹,按理白马才是吃螃蟹的地方,但是贡布这家中餐馆把螃蟹炒得实在是符合我们的口味。用的是新鲜胡椒(据说贡布胡椒是全世界最好的胡椒啊)炒一个全是膏的大螃蟹,结果就是除了香还是香,平时不接触膏的我也一再忍不住地啃,边吃边赞叹,为何能那么香。客观地说,这顿螃蟹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国的清水螃蟹,这个得益于厨师的水平。所以后来到白马天天吃螃蟹,螃蟹虽同,厨师不同,再也难有这种让我流口水的香味了。

青海湖边的牦牛肉。在一家不起眼的店里看到有红烧牛肉,原本以为是一份日常所见的牛肉而已,结果是一份香喷喷地的连香料都被我们啃完了的佳肴,那种厚实的肉感配上烧得有点硬的火候,口感刚刚好,可惜当时几个人都还客气中,没好意思多来一份,而且一路上其他店的红烧牛肉,都回归了日常的红烧牛肉了。

银川的烤羊腿。本来是按LP找寻三益轩餐厅来着,虽然后来证明他家的羊羔肉非常鲜嫩,但如果称得上惊艳的,还是美食街上某家人满为患的大排档的烤羊腿。吃过那么多羊肉,中部的西部的广式的,焖的炖的,羊肉串烤得也不少,可是能让我立即想起来就流口水的,还是这顿烤羊腿,怎么就能够那么鲜嫩、那么香,而且一点不像我经历过的烤羊肉都是干巴的,这个烤羊腿是多么多汁液呀,三个人干掉三斤多的羊腿,一点都没后悔吃多了。

上海外婆家的菜。这是上外一个老师带去吃的一家店,听介绍是很高级的,不记得店名,唯独记得有一道菜叫外婆家的XX,很清楚记得吃了所谓名贵的鲥鱼,但已经记不得味道,唯独记得,当时惊艳的是,两块类似培根的肉夹着另外一个食材的一道菜,精致得不行,而且好吃到无以伦比,记得一个人就分到一块,最后只多出一块来,上外那老师不知道是不是看我瘦,还特意夹到我碗里来,所以有幸多吃了一块我连名字都不记得的美味,唯独只留下惊艳的记忆了。

南京的焖小龙虾。同样是只记得惊艳的味道,那是在南京大学旁边吃的,记忆里,那道菜是在一个瓦锅里焖的,除了小龙虾,印象里,里面还有鸡蛋。当时人家介绍了这个菜的特殊,平时就只吃过麻辣小龙虾,吃到那种热得烫手,有些类似卤汁香味的小龙虾,又烫又香,很有一番特殊的风味。

北京全聚德的茅台烘鸭心。这个名头貌似很吓人,是的,我本身是比较排斥内脏的,但那天看到这道菜,就什么忌讳也不讲了,夹一个就啃,有点酒味的香。好生奇怪,一丁点酒都不沾,内脏都不吃的我,竟然对这道菜极度地迷醉,以致于念念不忘。

文昌的红鱼和小虾。这是在一个朋友家中吃的地道的“刚从海里捞起来的”。小虾跟岘港的虾一样的经历,鲜甜而让我忍不住一直吃。红鱼不知道学名叫什么,因为是红色的,当地的农民朋友说就叫“红鱼”,头部非常爽口,鲜美加口感异常好。

香格里拉的香煎鹅肝。香格里拉的自助餐一直是我们认为出品比较好的一个五星级自助餐,各种食品都精致,但是某次偶遇的香煎鹅肝,那种香真是人间最美好的美味。牙一咬,汁液留在口腔,立即,整个人都是经历着满满的香。瞬间,我理解了,这是世界三大美食之一。

纽约的芦笋。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芦笋,在菜场上,好生奇怪,然后买了一把自己丢电饭锅里跟着牛肉一起炖,鲜、甜、爽口,很奇怪这种东西,竟然那么好吃。后来发现国内也慢慢流行起来了,但总也吃不到这第一次吃的味道。

柬埔寨的榴莲。在金边买的一个榴莲,不知道是不是品种不同,卖者一刀一刀削出果实给我们,鲜黄,脆、香,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原来榴莲是可以那么好吃的。后来贡布买了所谓著名的贡布榴莲,开法跟国内倒相似,但金黄得不可思议,相比较金边的,更是浓郁的香味。只是可惜,榴莲大补,多吃身体承受不了。

胡志明的椰子糖。真的,在湄公河边,刚出锅的椰子糖,还没包装的,真的香,不腻。不知道人家可以拿几颗尝,我是一而再再而三忍受不住去拿了。

惊艳异常的应该就是上面一些经历了吧,然后还有一些美食,没有达到惊艳,也是久久不能忘怀的,哈尔滨的罐焖羊肉灌焖牛肉、波士顿的小龙虾、意大利的匹萨、AGENKEBAB、海南的四角菜、桂林的啤酒鸭、湖南的臭豆腐、香格里拉的格式甜点,尤其是拿破仑酥。还有家乡的酸菜炒猪肚、gai丸、落缸豆腐。

写着写着就留口水了,怎么办?就此打住吧。

局外人——读《局外人》

人还是少一些思考。人是群居动物,如果成为了局外人,自然就会成为靶子。

我没想到《局外人》是这样一本小书,花了两个小时看完,很有感触,却自己都捉摸不到感触是什么。

我看的版本,附带了一篇评论,写的自是全面深奥,长度也有书本的十分之一了,我自然也是没怎么看懂这个评论,而且这个评论与心中的模糊感触也是不尽相同,因为并没有让我有那样“哦,就是这样”的豁然开朗。

在阅读这本小书的时候,我心底里有一个声音“我挺理解他的这个行为的”,是的,我挺理解主人公默尔索的很多行为的,或者这就是一个聪慧敏感而又内敛的人的行为。默尔索在母亲死了,没有哭,没有要求甚至是拒绝看母亲最后一眼,在母亲棺前喝咖啡抽烟,这是他被人看为不可思议的行为,我真的想说,我真的理解。这个叫“妈妈”而非“母亲”的默尔索,是个拒绝长大的孩子,我想他,是不愿意相信妈妈死了,他以为自己不看到,妈妈就还是活着的,既然还是活着,就不应该难过的,他就这样任性地放肆自己的行为,其实,某种意义,他也是想通过某些事情来摁住自己的痛苦,所以妈妈葬礼第二天,他就跟人去调情。他只是直接为自己直接屏蔽了自己不想接受的事实,虽然他久不久还会冒出“妈妈死了”的念头。这只是个孩子,是个可怜可爱也不愿意得罪任何人的孩子,所以他帮名声不好的邻居写恐吓信,最终陷入打架和杀人。

默尔索的杀人,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但是他却杀人了。而第二部分,关于他的审判,也是很可笑的,审判的大部分,似乎不是针对他的杀人,而是针对他为什么妈妈死了不哭,不管是检控官,还是为他安排的律师,都是如此。他在妈妈葬礼上所有“不正常”的表现,都成了他死罪的的直接证据,因为他是一个违背社会的大逆不道的逆子,他这种罪孽,杀人是很正常的,怎么可能是正当防卫呢?从他被关押开始,他就没有愿意说一句对自己有用的话,或者说他是一个太过真实的人,这点,他又是那么像一个孩子。律师开始信心勃勃,那么想帮助他,结果被他气跑了,检控官也对他本人产生极度的兴趣,因为他实在是有异于常人了。他在一次次的法庭辩论中,都类似于一个局外人,一个看戏的局外人,他的思想是游离的。只有这种彻底真实的人,才会这样游离社会,游离自己吧。

默尔索是个好人,虽然他是个杀人犯,他的律师一丁点也没有夸张,所以证人席上,那么几个朋友都绝力说他的好,尤其是玛丽,这个美丽的女孩,默尔索没有说爱他,在默尔索杀人了,坐牢了,还愿意等他出来后嫁给他。

在世人看来,默尔索是个不可理喻的傻子吧,他对母亲死的漠然是违背社会常规的,世俗不可原谅,而他又阴差阳错地杀了人,那就更是罪不可饶。而他面对自己误入囫囵,竟然没有挣扎几下,那就确确实实是个傻子。

可是,从另一方面看,他一直站在远处,当做一个局外人,看世界,看自己,他是不是觉得生与死,这样活着,那样活着,不过都是那么一回事?人总是要死的,不管以何种生活方式活着。

其实,人还是少一些思考,默尔索不是傻子,他其实就是太爱思考了,虽然他以为自己拒绝思考。他要少一些思考,表现得就更像世俗人了,人,毕竟是一个群体动物,离经叛道的人,终究容易成为靶子。

 

美的代价 ——《巴黎圣母院》

年岁至此,才阅读这部经典之作,倒是相信这会跟年少时阅读的感悟很不一样。

《巴黎圣母院》这部家喻户晓的名著,我是一直没有翻阅,印象中,曾经试图几次开始,终究是停留在枯燥的开头的名著规律里。到底这是“著名”的小说,所以从小有这是一部“赞美劳动人民,控诉统治阶级与宗教”的小说的印象,模糊记得有一个很丑很丑的人物,是正面赞扬的角色,现今我手上的这版电子书,简短的前言里也基本是这个调调,“小说中的反叛者吉普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加息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我想说的是,这都哪跟哪啊。这不过是一个因为美丽,而让书中各个主人公惨受代价的故事,这种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时代,任何背景,这是人性所驱。

克洛德·弗罗洛,这个副主教,无疑是一个主要的反面角色,但是,我更愿意解读成,他是最为悲剧的一个人物,是时代、宗教、家庭希望、灾难种种结合下的牺牲品。本来他也是一个聪明可爱无忧的孩子,可是家庭希冀,从小就离家孤独一人求学,这势必造成性格的缺陷,而雪上加霜,他还自己还未真正成人呢,父母就双亡,只留下一个责任给他——襁褓中的弟弟。他过人的聪慧、敏感让他变得异常孤独,虽然他仕途一帆风顺,学识渊博,但世人不理解他,也不容他,将还是正常的他叫——巫师。开始他也是个善良的人,所以能够收养奇丑无比的弃儿——卡齐莫多。只是曲高和寡,性格又不是那么健全的他,一天一天压抑着自我,终究是会扭曲的。他控制不住自己天性对美好东西——爱斯梅拉达的喜爱,虽然他的宗教行为一再牵引他自我控制,但是,有的时候,越是控制,就越是控制不住的,可怜的克洛德就是这样,这个时候的他,是完全不正常的,矛盾又疯狂,不单行为,就连形象都如鬼魂一样了。或许是一生对欲望的压制,终于,这次,对美好东西压抑不住了,他只想占有,自己占有不了宁愿毁掉,也不让别人占用,这也是从小缺乏爱的表现吧。可是,美好的东西,哪里那么容易舍得毁掉,所以这么高傲的一个人,反反复复,宁愿把自己降到最低下,可是,从来没有被爱过的人哪里知道,如何去爱一个人?他的方式,除了给对方造成干扰和恐吓,一丝被爱的感觉都没有。最后,他喜欢的人,在他的干扰下被绞刑了,他一手抚养大、溺爱大的弟弟死于荒谬的非命,他自己死于养子之手,够彻底的悲剧了。

爱斯梅拉达,一个美丽得无与伦比的女孩,一个披着吉普赛外衣的正宗法国女孩,美丽、多才多艺、善良,她代表着“美”的所有含义,但是跟“反叛”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女孩不招谁,不惹谁,生活在底层,只为了活命而跳舞唱歌,可是她的美丽却招惹了克洛德,也招惹了弗比斯,或者还招惹了无数多妒忌她美貌的人。单纯的她爱上了英雄救美的弗比斯,可是弗比斯这种情场高手的贵公子,除了想和美貌的她逢场作戏,怎么可能会爱上一无所有的她,要不是她最后天真一声“弗比斯”,或许她能逃脱绞刑架吧,可怜的傻姑娘,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少。这个美丽的女孩,她所有的灾难,都在于她的太过美丽,跟《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个美丽的主角一样。

卡齐莫多,这个丑陋无比的角色,真不知道雨果怎么能想象出一个人可以畸形如此,可以丑陋如此。通过卡齐莫多,可以反观出人们对美是多么地喜爱。卡齐莫多,他仅此是因为长得丑,没有做过什么坏事,还在襁褓之中,就被当成妖怪,甚至是善心收养他的克洛德是巫师的证据之一,可见,人们是多么厌恶丑陋的东西。这个丑陋的人物,自然是孤独可怜,他对养父克洛德的爱戴、崇敬、温柔和言听计从是顺理成章的。当他被绑在耻辱柱上受刑,接受着无理由的各种谩骂与侮辱(虽然他听不见),想想爱斯梅拉达,这个美丽的姑娘忽然从天而降,给予他一壶救命之水,他心里是怎么翻涌。所以,爱斯梅拉达于他,是一个外形美丽的人物,还是这个世界唯一给过他温暖的外人,这无疑就是一个仙女了。因此,他能拼死去救她。只是,最后,他因为爱斯梅拉的绞刑,而杀死了对他更恩重如山的养父,这怎么理解呢?他并不怎么知道他养父做的种种罪恶事情,或者,更多的还是因为一件美好东西被毁灭而愤怒。他以殉葬的形式得到了爱斯梅拉,倒也是符合他这种底层、丑陋、被欺负的性格特征。

皮埃尔·格兰古瓦,这个开头着墨不少的人物,倒是一个很次要的人物,之所以要提到他,是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物,这个或者是真正看破一切的哲学家。他能在混迹在流浪者里想着他的哲学,他能在美女爱斯梅拉达和漂亮的山羊之间,选择搭救漂亮的山羊,或者这是一种圆滑的处世之道,不管怎么说,他倒真过得很快活,他自己形容的,“穷而不苦”。

书中各个世俗之人,如贵族小姐百合花和她的姐妹们,如三个聊天的妇人,如流浪者,如克洛德的弟弟小约翰,那些流浪者,其实都是我们身边的你我他,很容易找到对号入座者。这种高于时代的书作,就是所谓名著吧。

书中描绘了建筑物和巴黎概貌种种,这个要有感性认识和更多的其他知识辅助,才能更为理解。倒是书中提到一点,从来不曾知道的:活坟墓,想到当年的宗教信仰中竟然有这样的一种产物,这,是对人性最为摧残的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