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2014 年六月

一本献给父亲的书——《蔷薇岛屿》

“很佩服安妮,能写一本书献给父亲,她能直白自己的感情,然后表达出来。我想我是不能够的,恍然过了那么多年,很多时候,只是暂时放下,从来就没有勇气去细细回忆严厉的父爱,慈祥的父爱,宠溺的父爱,安全的父爱。”

安妮宝贝这个名字,自然是很早很早就知晓的,但是这么几年,我真的一直没看过她的书。也许除了最早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一直对网络小说心存偏见。而且非常奇怪,我不记得从哪里得来的印象,总觉得安妮宝贝是网络作家,而她的书写较为黑暗。《蔷薇岛屿》,也是偶然的相遇,值班,还来的书,我随手翻起来打发时间。就这样,对这本小书感触至深。

越南,是我上一个暑假刚刚晃荡了大半圈的国家;父亲的离去,是我心中不可触摸的痛。蔷薇岛屿的两个主线,都能恰如其分地撩拨我的心弦。

安妮写与父亲生前那种国人之间不表达的爱,与父亲忽然离开的是痛,没有直白地吼叫,似乎是旁白,但是句句嵌入极致的爱与痛。是的,这种爱,这种痛,我都懂,虽然爱的方式不一样,痛的方式不一样,但是,我也爱,我也痛。我很佩服安妮,能写一本书“献给父亲”,她能直白自己的感情,然后表达出来。我想,哪怕真的我有安妮的才情,我也是不能够的,恍然过了那么多年,很多时候,我只是暂时放下,但只要稍微促起,我就痛得无法呼吸,我始终无法面对,我从来就没有勇气去细细回忆严厉的父爱,慈祥的父爱,宠溺的父爱,安全的父爱,我只知道,父亲的离开,我就再也没有山一般的依靠,我心里再也不能踏实地认为天塌下来,父亲也会帮我顶着。所以,也很多时候,我会质疑自己,是痛父亲的离开,还是自私地心痛自己的失去?我没有安妮的勇敢与独立,安妮是后悔没有来得及自己给父亲带来安详的生活。她的父亲,我的父亲,都年未及六十,我想,她一定跟我一般不甘心。所以,我和她一样,也很大地改变自己,她喜欢旅行,我也是。我是在父亲离开后,即使非行动派也才频繁行走在路上吧。

越南,在我的印象中从来都是偏见的贫穷落后的,我知道,很多人跟我印象一样,当我从这个美丽的国度回来的时候,多少人跟我说过“越南有什么好玩”,“越南那么脏”,甚至说“越南那么乱”,其实,当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见识了,才能明白很多渠道的信息都是不顺畅的,而且是经过别人的主观意识筛选过的。所以,如果可以,用自己的眼睛,亲自地去看看这个世界。是的,越南,是一个从南到北沿着海岸线走的美丽国家,它的海是那么蔚蓝,那么诱人,所以吸引了大批大批的欧美游客流连。越南的食物调味很特别,虽然滨临我们,但差异还是那么大,他们的风土人情,让我们觉得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我喜欢这个国家带给我的感觉。我想,安妮也是喜欢这个国度的,所以细水长流般写了越南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城市,写城市的人,家庭旅馆,咖啡。写城市与城市之前的sleeping bus。安妮说她喜欢河内,不喜欢胡志明,因为太过繁华会让人觉得稍纵即逝的感觉。我没到达北边的河内,但我也不喜欢胡志明。每一个大城市都有共同的特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喧嚣、紧张。我也更喜欢会安,顺化这些小城市,喜欢这些小城市里某一次安静的小港湾。只是我没有安妮的笔,所以表达不出自己的所观所感,只是每每看到安妮描写的一个城市,我心里都在想:是的是的极是的。 安妮拍了很多很多的照片,配在这书上,可惜我拿的版本是黑白的,相片都模糊一片,感受不到安妮宝贝对这个国家里某事某物某景的具体感受,很是可惜。

孤独,享受孤独,是书中的又一个主题,也恰入我心意。我真是很佩服安妮,她可以通过自己的坚强与能力,做到不受干扰,独自享受孤独。而我,从来都是口中说说,心中向往之,从来都只是陷入世俗凡人的纷扰吵闹中。所以凡事都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不能够独善其身,没有能力排除一切自己不想接触的东西。只是,自己从来都是懦弱的,即使佩服,即使向往,也是深知,自己是不可能做到的。由此,我又越发地佩服安妮。

安妮在书中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婚姻的。大概意思是:一个经济不独立或者害怕孤独的男人女人,才需要通过婚姻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记得一个友人对我说另一个友人太过挑剔时说“找不到喜欢的,可以找一个不讨厌的”,我当时立即的反应是“找一个不那么讨厌的人来干什么?伺候他?”现在想明白了,说这个话的友人应该是害怕孤独的一个人。我也可以把这个话告诉另一个友人,如果真的不害怕孤独,真的不需要将就自己。

安妮,多少人追捧的作家,我迟迟地拜读,说不上崇拜,只是,很认同她的处事方式。

集大成之作——读《追忆逝水年华》

憋着把书看完了,然后,心里就有些振奋:我看完了,我终于看完了!……但是不管如何,这毕竟是一本几乎没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煽情故事,有的只是对人生,对社会,对自然的感悟……同样,也不管如何死磕,如何看不懂,如何觉得这个书不够引人入胜,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集大成的智慧之书。很多时候,读这本书,我都会惊讶,作者怎么能感悟到这些东西,而又把这些感悟表达得如此透彻呢?

2014年4月22日晚上9点半,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时刻,因为花费了一年时间,磕磕碰碰,甚至在前半个月,只剩下一点杀尾,我都搁浅下来。今晚,也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一口气憋着把书看完了,然后,心里就有些振奋:我看完了,我终于看完了!之前在网上闲逛的时候看过一句话,说看《追忆逝水年华》的人,就是自己跟自己死磕。或者对于我来说,就是这么个理吧。想想这一年来,鼓起勇气读一部分,然后放下来,读读别的情节强或者轻松的书,然后又再鼓起勇气来继续。虽然看的时候,我真的没觉得这是一本枯燥的书,或者本身我是一个思维发散,胡乱联想的意识流的人,但是不管如何,这毕竟是一本几乎没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煽情故事,有的只是对人生,对社会,对自然的感悟,这是我不能把握的一本书籍。同样,也不管如何死磕,如何看不懂,如何觉得这个书不够引人入胜,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集大成的智慧之书。读这本书的时候,真如作者在书末所说 “他们不是我的读者,而是他们自己的读者”“因为有了我的书,我才能为读者提供阅读自我的方法”,很多时候,读这本书,我都会惊讶,作者怎么能感悟到这些东西,而又把这些感悟表达得如此透彻呢?正是因为如此,我也就真真如作者所说,能从这本书里阅读了一些自己的感悟,比如对梦境,对地方,对人与人的感觉,特别是对时间流逝,对逝水年华,应该说,是作者用他的书帮我读到自己。但是,这种感觉又是很奇妙的,就是阅读时感受很震撼,但是真正要让自己表达,却又几乎完全表达不出来,似乎书里的内容都不曾记得多少。只能说,愚钝如我,粗读如此,是不可能读懂这本书的,可是,花了那么多时间看这本书,那么得激动,又觉得非要写几个字来对做一个留念,但知道自己一定只能磕磕碰碰描写几个字,心里还是很害怕玷污了这本巨著,转念,这是给自己的一个纪念,胡语几句又何妨?

关于梦境,作者在描写梦境时,说梦里的时间跟现实时间不一致,说有时在睡梦中睡了几天几夜,但似乎才刚睡了一会会,有时在梦中流连了好长时间,事实却只过了几分钟。当我读到作者大段大段流水似的描写这个梦与现实的时间,心里猛然一震:真的是真的是啊,你看,在失眠的漫漫长夜里,经常睡一会醒一会,每次似乎睡着了,觉得已过千百年,一看时间,不过也就是10几分钟,然后就好疑惑,难道钟表坏了么?可是再迷糊睡过去,又以为过了千百年,但看看钟表依然也只是过了十几分钟而已。这个时候,恍如进入黑洞,时间的进程是如此缓慢,而且四周如此黑暗,什么时候才能进入正常的时间,进入光明?心里是那么惶恐。而我从来都没成想过,有人会跟我有一样的感觉,而且更神奇的是,还能把这种感觉描绘得那么地形象。真的,我看到这种描绘时,我是多么多么地高兴,高兴这个世界真有同类。而时间恍然一过也是有的,那年躺在手术台后,睡前自然是完整的一个人,猛然醒来,已被缝好刀口,我以为我只是被麻醉了一会,就半个小时,结果却是白天变成了黑夜,整整已经过去了5、6小时,可是我真就感觉只是感觉自己只闭了一会眼啊。真的是,作者的高超抽象描绘,才让我真实理解了梦境的时间和真实的时间。

逝水年华,书中最后一章里一直在描绘逝水年华,想来也没有人能抽象得如此到位了。我们每天看自己,看身边的人,几乎是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变化,几十口里总是念叨“我已经老了”,即使心底已经沧桑得千疮百孔,依然是感受不到自己真正的老去的。只是猛然回头看多年以前的照片,或者看到多年不曾相见的朋友,才猛然被提醒,这个逝水年华的感觉,书中描写得极好。而我发现,人到中年,也越来越有逝水年华的感觉。因为日子过得了无痕迹,有时回头看自己几年写下的不成熟与迷茫,到现在依然是一样,时光就是水一样地流逝了。前些天见了一个久不曾见面的陌生的朋友,平时电话的时候,不曾觉得声音变得苍老,但是见到人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时间真过了那么久了”,是的,时光在他的面容留下了刻痕,这是一个同龄人,我没有在朝夕相处的人脸上意识到,但他,清楚地告诉我,岁月在自己脸上狠狠刻画了无数刀痕。跟书里描写的感觉一样,在别人身上看到了逝水年华。

作者还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人是一个一个自己不断死去说法,残忍又有道理。作者说,眼前这个又胖又丑的女人还是我们曾经爱过的那个曼妙的少女么?确实,这个又胖又丑的形象已经代替了那个曼妙少女,我们一定能说这是同一个人么?或者,逝水年华,就是让一个一个又一个的身躯死去,然后用一个又一个的新的身躯来代替,最后没有代替的了,人就永远消失了。想想,也确实非常有意思,同辈人或者后辈人,怎么能想象一个驼背,皱纹折叠,干瘪的老太太会是一个粉嫩粉嫩的婴儿呢?又想想自己,那个因为一个拼音写不好就大哭的是我么?那个永远只想着考第一名的人是我么?那个在高速上让司机开快一点再开快一点人是我么?连自己都想不起,这些曾经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有什么联系了。

人与人的感情,书中也描写得很妙。很多时候,自己以为的“爱”,还不如说是“占有”,像书描写的对女友那样,有一章直接命名为《女囚》。人或者都自以为,喜欢的人或物,只要呆在自己身边,那就很安全了,而哪怕一分钟的离开,也足以胡思乱想到发疯。书里描写“我”对女友的种种猜想,按我这个读者理解,都是胡乱想出来的。怕是人越爱就越想占有,越爱就越怕失去。这貌似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但是现实的我们基本都不可避免会犯的错误,我们总是对自己的所爱比对别人更尖酸刻薄,我们总会对所爱的人发神经,“爱我的人伤我最深”,其实,也是“我伤我爱的人最多最深”。很多悲剧都是我们自己一手造成的。阿尔贝蒂娜的离开,甚至死亡,都是“我”的神经质造成的吧。作者用了大篇幅写这个爱情故事,用很自我的角度来写,让我觉得,更像是“一个人”的爱情故事,而不是“两个人”的。现实中,爱情在每个人的生命力总是占有很大的分量,又有多少人心里,会真的觉得爱情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的感受呢?

并且,对于感情,很多时候,人总会过高估计某些人对自己的重要性,或者说人总会过高估计自己的钟情与痴情。比如书中的“我”,小的时候以为得到不到母亲的晚安亲吻就忧郁哀怨,觉得天塌下来了一般,年长后“我”原本以为失去女友阿尔贝蒂娜,将活不下去。然而,“我”却不消多少时间忘掉希尔贝特,也没花多少时间彻底忘掉快让自己发疯的阿尔贝蒂娜,更甚至,连最亲爱的外婆,也在离世没多久,就全然忘掉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时间能冲淡一切”,话语虽然那么简单,作者描写这些情感却足够像真理一般。当已经完全不爱阿尔贝蒂娜的“我”,回想起当初“囚禁”她在自己家里,怕也是觉得自己是很滑稽的。不知道我们在生命里,来来往往经历那么多的人,不说重要的人,甚至有时是一个擦肩而过的人,我们也会为他的一句话难过无比。如果我们都懂得,在自己的追悼会上,只有几个亲人和好友真的在于自己的离开,还会为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争来斗去,还会为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人恨之痒痒么?然而道理是道理,事实是事实,能做到的就是豁达的智慧之人,而我,一直是一个愚钝之人。

艺术,是本书一个重头戏,而这是我这个文盲我几乎完全看不明白的地方。通篇下来,作者一共所提到的画家、雕塑家、音乐家、剧作家不下几百个,所以不由得你不佩服作者的博学。法国人尤其是贵族怕是都是跟艺术相联系的,所以描写到贵族总是少不了他们艺术藏品、艺术话题还有音乐晚会,但是很遗憾,我对国内艺术家都一无所知,对国外的艺术家更是完全空白,所以虽然译本很体贴地对每个艺术家做了标注,但是,我依然完全不能感知任何一个艺术家的点滴,甚至连名字基本一个都没记住。而跟艺术相通的是教堂,原来教堂在欧洲艺术家、贵族眼中是有那么高的神圣的艺术地位,书中的“我”去巴尔贝克度假,一个原因,也是因为那里有美丽的教堂。忽然,我很可惜自己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错过了欣赏教堂艺术的机会。这辈子难得一次出游法国,教堂倒是觉得应该见识,也确实在巴黎见识了几个很是震撼的,但脑海里以为那就是教堂的所有代表了,以为别的教堂就都大同小异,无需多看了, 看来真是无知啊。

除了艺术,这本书还给我启蒙了一下“贵族”这个概念,我的脑海里对“贵族”只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优雅,得体,富有,再加上规矩多。这本作品描绘了不同层次的贵族们,也就让我多少管中窥豹了点滴。原来法国的贵族喜欢在家里举办沙龙,而以能请某些人不请某些人,出席某人沙龙不出席某人沙龙而精算着。在沙龙里想尽办法说出一些“智慧”的话语,甚至,贵族的发音原来是跟普通人不那么相同,而且是故意的不同;贵族们都喜欢讲艺术,从美术,音乐中显示自己的高贵与与众不同;贵族们喜欢表现自己宽厚仁慈大方,但某些时候又要适当的高傲。而且贵族很多原来是图有贵族的空壳,其实是资不抵债,所以出现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女子,将会有几个贵族去争抢;有些贵族原本没有一丁点贵族血统,仅凭姻联就成了非常高贵的“贵族”;贵族常常会有好多情妇,而且奇怪的是,他的夫人是知情的,而贵妇有情夫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他们把“爱”看得比婚姻似乎更高贵。贵族与贵族之间,关系也非常微妙,友好与竞争同时存在。

说这本书是集大成者,是觉得这本书汇总了社会的所有,该有的现象都有了。讲自我,讲贵族,讲亲情,讲友情,讲爱情,讲社会,讲艺术,讲政治,讲战争,而让我非常非常惊讶的是,书中竟然能够娓娓道来关于同性恋的这个话题,男女同性恋均有很大量的篇幅,在他们那个年代,讲这个话题,而且以一种没有任何歧视的口气。而更为甚者,里面竟然还有篇幅不长的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描写,而让我这个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东西的人第一次了解这个话题,甚至似乎还理解了一点点。虽然以前接受过受虐和施虐两个概念,但从来都以为,施虐还可以理解,人多少都有点暴虐本性啊,但怎么会有喜欢受虐的人呢?这本书娓娓而来的描写很轻易解答了疑惑,原来,受虐的人把自己想象成自己能承受苦难的考验,就像被俘的士兵或者说耶稣受罪,自己百折不挠,得到了最后的升华,从这种意义上说,我忽然就明白了,不怪得受虐的还很多是高知呢。想到刚刚播出的《私人定制》,前奏就是苗圃要定制全套的宁死不屈的革命战士,要全套的酷刑。原来这就是一样的道理。

另外,作者的描写水平绝对是一等一的,即使是贡布雷路边的花朵,也可以几页几页的篇幅,甚至是描写一条裙子,也可以别是一番风味。更别说布满全篇的心理流动了,作者的意识流,就是心理不停地坐看似没有联系的跳跃流动吧。这些描写,我在想,如果是原文,用被认为世界美丽的语言法语来表达,一定比现在更是美妙千万遍吧。毕竟,不管译者多么多么了不起,毕竟有文化之前的差异,我只是奇怪,作者怎么能有如此多的描写词汇和角度。

看这本名著,原本确实有挺多感受的,却真是苦于笨拙,完全描写不出来,只能是写下几点无关痛痒的点滴,权当这一年看书的纪念。